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學校國内差旅費管理,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參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财行[2013]531号),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差旅費是指學校各類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内交通費。
第三條 校内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财務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内容、無明确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内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第四條 學校差旅費标準嚴格執行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區、分級别、分項目差旅費标準,并根據其調整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五條 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第六條 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見下表:
交通工具 級别 | 火車(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 | 輪船 (不包括旅遊船) | 飛 機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車) |
教 師 及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 院士、 資深教授 | 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一等艙 | 頭等艙 | 憑據報銷 |
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二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其餘人員 | 火車硬席(硬座、硬卧),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 三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一等艙 | 頭等艙 | 憑據報銷 |
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 火車軟席(軟座、軟卧),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 | 二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其餘人員 | 火車硬席(硬座、硬卧),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 | 三等艙 | 經濟艙 | 憑據報銷 |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級交通工具。
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原則上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七條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條 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
第九條 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保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複購買。
第三章 住宿費
第十條 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下同)發生的房租費用。
第十一條 院士、資深教授、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其他人員住單間或标準間。
住宿限額标準按照《吉林大學差旅住宿費和夥食補助費标準》執行。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别對應的住宿費标準限額内,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
第四章 夥食補助費
第十三條 夥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夥食補助費用。
第十四條 夥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标準包幹使用。
夥食補助費标準按照《吉林大學差旅住宿費和夥食補助費标準》執行。
第十五條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夥食費。
第五章 市内交通費
第十六條 市内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内交通費用。
第十七條 市内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幹使用。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車,若選擇報銷出租車費用,則應寫明用途,且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費包幹補貼。
第十八條 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第六章 報銷管理
第十九條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或項目承擔,不得轉嫁。
第二十條 城市間交通費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
原則上住宿費在标準限額之内憑發票據實報銷。外出參加會議,住宿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可按會議規定開支,憑會議通知和發票據實報銷。住宿費由會議主辦方支付的,不再報銷。
夥食補助費按出差目的地的标準報銷,在途期間的夥食補助費按當天最後到達目的地的标準報銷。
市内交通費按規定标準報銷。
未按規定開支差旅費的,超支部分原則上由個人自理。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出差結束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内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差旅費報銷單、機票(附登機牌)、車票、住宿費發票等原始憑證。
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或其他非現金支付方式結算。
第二十二條 财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範圍、超标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原則上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内交通費。
第七章 監督問責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内控管理,對本單位出差審批制度、差旅費預算及規模控制負責。相關負責人、财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确保票據來源合法,内容真實完整、合規。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應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出差活動及相關經費支出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四條 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遊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産品等。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一)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
(二)虛報冒領差旅費的;
(三)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标準的;
(四)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
(五)轉嫁差旅費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應依法依規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并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市内交通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或項目按照規定報銷。
第二十七條 學校在校生因公出差,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等級表、差旅住宿費和夥食補助費标準表中“其餘人員”标準執行;本專科生實習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财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7年5月14日發布的《吉林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試行)》(校發[2007]87号)同時廢止。
附件:
吉林大學差旅住宿費和夥食補助費标準 |
| | | | 單位:元 |
省份 | 住宿費标準 | 夥食補助費标準 |
普通套間 | 單間或标準間 |
标準1 | 标準2 |
北京 | 800 | 500 | 350 | 100 |
天津 | 800 | 450 | 320 | 100 |
河北 | 800 | 450 | 310 | 100 |
山西 | 800 | 480 | 310 | 100 |
内蒙古 | 800 | 460 | 320 | 100 |
遼甯 | 800 | 480 | 330 | 100 |
大連 | 800 | 490 | 340 | 100 |
吉林 | 800 | 450 | 310 | 100 |
黑龍江 | 800 | 450 | 310 | 100 |
上海 | 800 | 500 | 350 | 100 |
江蘇 | 800 | 490 | 340 | 100 |
浙江 | 800 | 490 | 340 | 100 |
甯波 | 800 | 450 | 330 | 100 |
安徽 | 800 | 460 | 310 | 100 |
福建 | 800 | 480 | 330 | 100 |
廈門 | 800 | 490 | 340 | 100 |
江西 | 800 | 470 | 320 | 100 |
山東 | 800 | 480 | 330 | 100 |
青島 | 800 | 490 | 340 | 100 |
河南 | 800 | 480 | 330 | 100 |
湖北 | 800 | 480 | 320 | 100 |
湖南 | 800 | 450 | 330 | 100 |
廣東 | 800 | 490 | 340 | 100 |
深圳 | 800 | 500 | 350 | 100 |
廣西 | 800 | 470 | 330 | 100 |
海南 | 800 | 500 | 350 | 100 |
重慶 | 800 | 480 | 330 | 100 |
四川 | 800 | 470 | 320 | 100 |
貴州 | 800 | 470 | 320 | 100 |
雲南 | 800 | 480 | 330 | 100 |
西藏 | 800 | 500 | 350 | 120 |
陝西 | 800 | 460 | 320 | 100 |
甘肅 | 800 | 470 | 330 | 100 |
青海 | 800 | 500 | 350 | 120 |
甯夏 | 800 | 470 | 330 | 100 |
新疆 | 800 | 480 | 340 | 120 |
*注:1.“标準1”适用于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司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
“标準2”适用于住單間或标準間的其餘人員。
2. 對于住宿價格季節性變化明顯的城市,住宿費限額标準在旺季可上浮一定比例,具體參照财政部另行發布的相關标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