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堅持“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宗旨,不斷健全運行機制,拓展活動領域。在校團委的指導下,做一些積極有意義的事情,積極塑造屬于青年大學生獨特的社會責任感和校園文化。
二、大學生志願者行為規範
1、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做文明大學生。
2、以自身的行動實踐志願者精神,把愛心獻給企業、社會、需要的幫助人。
3、積極參加志願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技能。
4、廉潔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務報酬。
5、文明服務,維護志願者的社會形象。
6、服從安排,遵守志願者服務組織的有關規章制度。
三、活動内容及方式
(一)服務内容
1、圍繞高校校園文化建設開展服務活動,主要開展青年志願者自主自發學習、互幫互助等活動。
2、圍繞困難家庭同學上學開展幫困、助學活動,對周邊有困難的離退休老人、軍烈屬、殘疾人家庭提供買米買面、打掃衛生等活動。
3、服務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圍繞綠化美化、環境衛生等開展植綠護綠、環境保護宣傳等活動。
4、深入社區,為居民提供便民服務。
(二)活動方式
各單位成立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根據各自實際開展下列服務:
1、大學生志願者為有困難的老人送溫暖:通過與服務對象采取“定時間、定内容、定人員、定對象”的“四定”方式進行服務體現吉林大學大學生志願者的愛心以及吉林大學的人文文化。
2、大學生志願者“我做校園美容師”活動:組織我院志願者在開校園打掃衛生死角、揀拾垃圾、清理小廣告等,從而淨化校園環境。所做活動要文件的形式向學院團委上報,經審核備案。
3、大學生志願者自主自發學習:青年志願者督促各學生發揚自主自發學習的精神,在學習之餘進行社會實踐。同時志願者要積極參加學校及學院組織的各種有意義的活動。
四、考核及獎勵辦法
1、學院團委對大學生志願者活動每季度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各項活動落實情況,活動記錄和材料上報等。
2、根據大學生志願者評分細則,懲劣獎優。
3、考核納入學院年度表彰考核之中。
4、對本學年表現特别優異的志願者進行大會表彰并頒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