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部門設置及職能
第一節 部門設置
第一條 根據我社日常工作需要及《行政之光》雜志編輯出版流程設置部門如下:《行政之光》咨詢委員會、社長(兼主編)、副社長(兼副主編)、《行政之光》決策委員會、稿件采集部、稿件預審部、編輯校對部、出版發行部、活動與創新項目部。
第二節 部門職能
第二條 《行政之光》咨詢委員會作為我社的非常機構,由卸任的決策委員會成員組成,為新一屆決策委員會提供咨詢監督及技術服務,在刊物編輯、出版及組織特色活動過程中起輔助作用。
第三條 《行政之光》雜志社社長、副社長,由社員選舉産生,負責召集、主持《行政之光》咨詢委員會、《行政之光》決策委員會會議及其它各種社務會議,對外代表《行政之光》雜志社。負責管理日常社務,主持刊物編輯、出版、換屆工作。組織策劃特色活動。負責向學院分管教師彙報社務情況。負責雜志社财務管理。
第四條 《行政之光》決策委員會,作為我社的常設機構,由三年級社員組成,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由即将成為三年級的二年級社員組成。負責刊物的整體構思和欄目設計,負責策劃特色活動,負責醞釀産生或組織選舉執行主編與執行副主編及換屆工作。
第五條 稿件采集部:源源不斷的來稿是雜志社生存的基礎和動力,本部門負責制作征稿啟事、組織正高工作、采集院内信息、整理學術動态;向稿件作者約稿。
第六條 稿件預審部:初步浏覽、修改所征稿件的文字及标點。宏觀上對稿件進行學術分類,決定稿件是否具備可登性;同稿件作者溝通并提出修改意見。
第七條 編輯校對部:對經過預審的稿件進行二次編輯,包括對文字、語法語句、标點符号、引用标識、注釋格式和參考文獻格式進行規範。對稿件采集與預審部采集的院内信息和學術動态進行排序;将修改後的定稿按當期刊物的欄目進行分類;與原文作者達到出版意向;将當期刊物定稿交至出版發行部門出版;派員參與出版發行部同印務組織進行的排版及修改過程;負責設計當期封面與封底、負責全刊的美工設計及圖片選用、負責我社形象設計;會同出版發行部審核打印初稿,包括審核文字、标點、引用及注釋格式、排版樣式等。
第八條 出版發行部:将當期刊物定稿交至印務組織,并派員會同其編輯人員對稿件進行排版打印工作。會同編輯校對部審核打印初稿,包括審核文字、标點、引用及注釋格式、排版樣式等;負責刊物的領取與發放,并在發放過程中對刊物及我社進行宣傳。
第九條 活動與創新項目部:本部門是一個年輕的部門,更是一個活力四射的部門。主要負責雜志社的日常活動包括組織我社社務會議及活動的簽到和記錄;印制社務文件,如簽到表、分工表、通訊錄;做會議和活動通知,包括海報、短信、電話、當面通知;草拟我社各種規章制度,交由決策委員會審議;定期制作我社階段性工作簡報;組織創新項目宣講會的舉辦及開展其它社務活動;協調各部關系,同時執行決策委員會方針,保障雜志社正常運轉及刊物的順利出版。
第二章 社員換屆辦法
第一節 換屆選舉工作的準備
第十條 由社長(兼主編)、副社長(兼副主編)組成“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宣布《行政之光》雜志社二三年級社員換屆工作正式啟動。
第十一條 公布新一屆決策委員會職務構成與預備人數上限如下:執行主編考察人選1名,執行副主編考察人選2名,稿件采集部部長1名,稿件預審部部長1名,編輯校隊部部長1名,出版發行部部長1名,活動與創新項目部部長1名。
第十二條 二年級社員填報是否繼續留任志願。
第十三條 由三年級社員與填報繼續留任志願的二年級社員組成“執行主編選舉委員會”。
第十四條 由四年級社員組成“換屆工作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十五條 填報繼續留任志願的二年級社員申請競選“執行主編”職務。
第二節 執行主編、執行副主編考察人選的選舉
第十六條 候選人依據抽簽産生的競選演講順序,依次登台演講。
第十七條 所有候選人演講結束後,選舉委員會根據候選人日常工作表現及演講情況以不記名投票方式對所有候選人進行投票。每名選舉委員選舉且隻能選舉兩人作為“執行主編考察人選”。
第十八條 由換屆工作紀律監察委員會現場唱票、記票。
第十九條 根據候選人得票數量降序排列,得票數位居第一名、第二名的候選人順次當選“執行主編考察人選”、“執行主編考察人選”、“執行副主編考察人選”。出現票數并列時,舉行複選。
第二十條 由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宣布競選結束,選舉委員會解散。
第三節 各部部長的推選
第二十一條 由隻選哪個主編考察人選、執行副主編考察人選會同三年級社員組成“部長換屆選舉委員會”。
第二十二條 填報繼續留任志願的二年級社員(執行正副主編考察人選除外)申請部長職務。
第二十三條 由部長換屆推選委員會對部長職務申請人進行面試,每次面試一名部長職務申請人。
第二十四條 部長換屆推選委員會根據申請人日常工作表現、面試表現、未來工作需要協商産生各部部長人選。
第四節 新一屆咨詢委員會、決策委員會的産生
第二十五條 由社長(兼主編)、副社長(兼副主編)、執行主編考察人選、執行副主編考察人選、新任各部部長組成新一屆《行政之光》雜志社決策委員會。
第二十六條 原決策委員會晉升新一屆《行政之光》雜志社咨詢委員會。
第五節 換屆工作的結束與正式換屆結果的公布
第二十七條 由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宣布《行政之光》雜志社二三年級社員換屆工作正式結束,解散部長換屆推選委員會、換屆工作紀律監察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 換屆接過在換屆工作結束後的三個工作日内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