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學生轉專業與轉學、休學與複學、保留學籍(含參軍入伍)、降級與退學等均需辦理學籍變動手續。
一、辦理流程:
到所在學院教學工作辦公室領取學籍變動單并簽署學院意見 |
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學生事物管理辦公室辦理手續 |
(一)本專科學生申請學籍變動需向所在學院教學工作辦公室提交申請并附相關材料,領取學籍變動通知單,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審核簽批蓋由學院主管教學的相關負責人章。
(二)教務處主管處長簽批(和平校區同學須先到學部教務處簽署意見),然後去教務處各校區教材發發部辦理手續。
(三)學生工作部公寓管理審核、國家助學貸款審核、學生管理審核并簽署意見(和平校區同學到校區公寓管理辦公室、學部貸款辦公室、學生工作處簽署意見,學籍變動通知單第二聯交學生工作部留存)。辦理退學的同學同時上繳學生證。
(四)校區圖書館簽署意見。
(五) 财務處收費管理科簽署意見(學籍變動通知單第三聯交财務處留存)。
(六)注冊中心簽署意見(學籍變動通知單第四聯交注冊中心留存)。
(七)教務處學籍管理科變更學籍信息(學籍變動通知單第一聯交教務處留存)。
(八)将學籍變動通知單第五聯交到學院教學工作辦公室(注:轉專業、轉學學生将學籍變動通知單第五聯交到轉入學院留存,其它将學籍變動通知單第五聯交回原學院留存)。
二、辦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
部門 | 所在校區 | 地址 | 電話 |
教務處學籍管理科 | 中心校區 | 行政樓312 室 | 85166415 |
财務處收費管理科 | 中心校區 | 行政樓214 室 | 85168860 |
教務處 教材發行與調配中心 | 中心校區 | 萃文樓139室 | 85166418 |
南嶺校區 | 第二教學樓二樓 | 85095125 |
朝陽校區 | 地質宮一樓 | 88502532 |
新民校區 | 新民校區第三教學樓202室 | 85619400 |
應用技術學院 | 第二教學樓102室 | 85152152 |
和平校區 | 學部教材發行中心 | 87836130 |
學生工作部 |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 中心校區 | 田家炳活動中心B座217室 | 85168012 |
學生公寓管理與服務中心 | 中心校區 | 田家炳活動中心B座219室 | 85168287 |
學生事物管理辦公室 | 中心校區 | 田家炳活動中心B座201室 | 85168010 |
圖書館 | 中心校區 | 理科圖書館前台 | |
南嶺校區 | 校區圖書館二樓211室 | 85095108 |
朝陽校區 | 校區圖書館一樓116室 | 88502434 |
新民校區 | 校區圖書館二樓借閱處203室 | 85619055 |
南湖校區 | 校區圖書館流通部 | 85152504 |
和平校區 | 學部圖書館 | 87836521 |
注冊中心 | 中心校區 | 逸夫圖書館114室 | 85168272 |
和平校區相關部門 | 教務處 | 學部行政樓315室 | 87836132 |
公寓管理辦公室 | 學生二号公寓 | 87836928 |
貸款辦公室 | 學部行政樓325室 | 87836216 |
學生工作處 | 學部行政樓325室 | 87836216 |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