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吉林大學社會科學處 發布時間:2007-07-04
關于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最終成果鑒定出版有關事項的通知
重大攻關項目首席專家、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教社政[2003]6号),為規範2003年批準立項的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以下簡稱重大攻關項目)最終成果的鑒定出版工作,保證最終成果質量,特通知如下:
1、重大攻關項目的最終成果是指由首席專家主持完成的用于結項的書稿,字數在40萬字左右。
2、2003年批準立項的重大攻關項目最終成果原則上在2006年底以前完成,不能完成者應以書面形式申明延遲結項的時間和理由,經項目依托學校審核同意後報我司審批。
3、最終成果一律先鑒定後出版,鑒定和出版工作由我司統一組織。
4、申請最終成果鑒定須填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成果鑒定評審書》及電子版,提交未出版的最終成果7套和階段性成果等有關鑒定材料。材料報送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4号富盛大廈21層“高校社科評價中心”(郵編100029)。聯系電話:010-5858.1195/1197。
5、最終成果的鑒定标準和程序依據《2003年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成果鑒定辦法(試行)》(教社政司函[2003]171号)的規定進行。
2003年以後立項的重大攻關項目最終成果的鑒定出版工作依此辦理。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二ОО六年六月八日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