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拟申報的教師于10.11前提交《信息采集表》電子版,并于10.25前提交申報表格及佐證材料。電子版請發至sunjs2011@jlu.edu.cn,紙版請放至東榮1213或十二樓信箱(孫久舒),謝謝!
校發[2018]422号
校内各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經學校研究決定,将于近期開展2018年教師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範圍及崗位
㈠2018年9月30日在編在崗,符合學校相應任職條件中聘任高一級職務規定的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應聘2018年度相應系列高一級職務。
㈡對在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中青年教師,未達到規定任職年限要求的,可破格應聘教授和副教授職務;對在附屬醫院醫療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中青年醫生,未達到規定任職年限要求的,可破格應聘主任醫師和副主任醫師職務。
㈢本次教師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針對各單位(系列)的空缺崗位進行。各類各級崗位按學校核定的崗位數額執行,不受理越級應聘。
㈣各附屬醫院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另行通知。
二、聘任時間及聘期
聘任時間為2018年9月30日,聘期一般為五年。對于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聘期至規定的退休時間。
三、評聘組織
㈠教師系列
按照《吉林大學教師職務聘任工作條例》和《吉林大學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㈡專業技術系列
1.學校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校黨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學校黨政領導組成。負責最終審定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确定的拟聘人員,決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關的重大事宜。
領導小組下設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聘任工作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日常工作。
2.學校成立專家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校黨委書記和校學術委員會主任擔任,成員17-23人,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代表組成。負責對各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推薦的人選進行評議并确定拟聘人選。
3.學校成立相應專家組,組長由相關領域專家或校領導擔任,成員9-15人,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代表組成。負責根據學校下達的高級職務崗位限額,對各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以下簡稱“專家小組”)推薦的應聘高級職務人選進行評議并向學校專家委員會推薦,确定中級及以下職務聘任人選。學校授權白求恩醫學部組建附屬醫院衛生技術專家組。
4.各中層單位成立專家小組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
⑴專家小組組長由中層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中層單位黨委(總支)書記擔任(校部機關機構中不設二級獨立黨組織的單位,原則上由支部書記擔任),成員7-15人(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較多的單位可适當增加),成員由各中層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提名,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經中層單位黨政領導班子(黨政聯席辦公會議)讨論通過,報聘任工作辦公室。專家小組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評議并向學校相應專家組推薦。
在對本(專)科生輔導員應聘人員進行評議時,由中層單位黨委書記擔任專家小組組長,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
⑵工作小組組長由中層單位黨委(總支、支部)書記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5-11人(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較多的單位可适當增加),由中層單位部分黨政領導和相關人員組成。具體組成人員由中層單位黨政領導班子(黨政聯席辦公會議)讨論通過,報聘任工作辦公室。工作小組負責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申報材料審核以及組織本單位的評審工作。
⑶各中層單位可以聘請業務相關單位或服務對象單位代表共同組成專家小組和工作小組,外聘人員一般不超過小組總人數的1/2。
⑷白求恩醫學部各中層單位評議與聘任工作組織成員名單報學部審批後,由學部報聘任工作辦公室備案。
⑸學校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争議處理小組(以下簡稱“争議處理小組”),由學校相關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中的糾紛處理。
四、聘任條件
㈠教師系列
根據《關于印發<吉林大學各學部教師申報教授職務學術業績條件>和<吉林大學各學部教師申報副教授職務學術業績條件>的通知》(校發〔2014〕290号)文件精神,本年度全校教師申報高級職務繼續執行該文件所要求的學術業績條件,具體以各單位按照此文件制定并經學部學術委員會讨論通過的業績細則為準。對教學和科研成果的界定和認定标準,按照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執行。
㈡專業技術系列
1.本(專)科生輔導員各級職務的聘任條件按《吉林大學本(專)科生輔導員教師職務聘任條件》執行。
2.中學教師、小學(幼兒園)教師系列各級職務的學曆資曆條件詳見本通知第六條第二款,其他條件按《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條例(暫行)》相關規定執行。
3.其他系列各級職務的聘任條件按《關于印發衛生技術等8個系列各級職務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的通知》(校發[2018]59号)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任工作程序
㈠個人申報
1.建立申報賬号。應聘人員填寫《教師和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信息采集表》(以下簡稱《信息采集表》),由中層單位(工作小組)彙總後報聘任工作辦公室,聘任工作辦公室根據中層單位上報的《信息采集表》建立“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系統”(以下簡稱“評審系統”)申報賬号。
2.應聘人員登錄評審系統(域名:zjzw.jlu.edu.cn)填報基本信息、提交申報表格,并按要求向中層單位(工作小組)提供相關材料。
㈡材料審核
1.資格審查
⑴教師系列
①基本資格審查。各中層單位對應聘人員的現任職務、任職時間、學曆學位、外語水平以及所提供成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審查。
②業務資格審查。學院教學委員會對應聘人員的教學工作進行審核,學院學術委員會對應聘人員的業務條件進行審查,确定具有申報資格的應聘人員。
⑵專業技術系列
①工作小組對本單位應聘人員的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學曆學位、外語成績等進行審查,對應聘人員的業績成果數量是否滿足任職條件的要求進行審核,對應聘人員所提供成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确定具有申報資格的應聘人員。
②工作小組在審核過程中,如遇到需學術判定的相關問題,應提交本單位專家小組讨論确定。
2.成果展示。凡具有申報資格的應聘人員的申報表格、成果材料均應在本單位内部集中公開展示,公開展示時間不少于3天。成果展示期間,中層單位負責受理有關申報材料的異議并做出結論。
3.應聘人員的申報表格經中層單位和應聘人本人再次确認無誤後,由中層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後制作成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過5M)并上傳至評審系統中。
4.學校将在公示開始前設定3天“公示材料核定期”(以下簡稱“核定期”),屆時中層單位管理員和申報人均可進入申報系統對即将公示的個人基本信息和申報材料(PDF格式文件)進行最後确認。如發現相關信息有誤,可由中層單位管理員進行修改或替換。“核定期”結束,各中層單位須向學校提交《公示材料核定說明》。公示期開始後,學校不再受理申報材料的修改或替換。
㈢破格材料外審
對于各單位推薦的破格應聘教授職務人員,由聘任工作辦公室組織進行校外同行專家評審;對于各附屬醫院推薦的破格應聘主任醫師職務人員,由白求恩醫學部組織進行校外同行專家評審。
㈣申報表格電子版公示。
學校對中層單位審核通過人員的申報表格電子版進行網上公示;中層單位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負責受理教師系列公示期内的異議并做出結論,中層單位專家小組負責受理專業技術系列公示期内的異議并做出結論。
㈤中層單位評議
1.教師系列
⑴中層單位教學委員會審核。
⑵中層單位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依據學校下達的限額評審。
⑶中層單位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委員會提出拟聘人選。
⑷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内部公布。
⑸評審結果上傳到評審系統中。
2.專業技術系列
⑴應聘人員向中層單位專家小組述職,專家小組依據學校下達的限額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評議,确定人選。
⑵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内部公布。
⑶評審結果上傳到評審系統中。
㈥學部和專家組評議
1.教師系列
各學部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提出本學部教師各級職務聘任人選。
2.專業技術系列
各專家組依據學校下達的高級職務評審限額進行評審、推薦。
㈦網上公示
學校對确定的推薦人選名單進行網上公示,并受理公示期内的異議。
㈧學校評議
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對學部推薦的人選進行評議,确定教師系列拟聘人選;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對各專家組推薦的人選進行評議,确定專業技術系列拟聘人選。
㈨學校聘任
學校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推薦的拟聘人選經學校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委員會審定後,由學校聘任;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推薦的拟聘人選經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領導小組審定後,由學校聘任。
六、相關政策
㈠成果計算時間
從任現職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㈡專業技術系列聘任條件調整
1.關于中學教師各級職務學曆資曆條件的調整
⑴獲得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可應聘二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職務。
⑵獲得博士學位,或獲得碩士學位擔任二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職務滿2年,或擔任二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職務滿4年,可應聘一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職務。
⑶獲得博士學位後擔任一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滿2年,或擔任一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職務滿5年,可應聘高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職務。
2.關于小學(幼兒園)教師各級職務學曆資曆條件的調整
⑴專科畢業,或中等師範學校畢業見習1年期滿,可應聘三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職務。
⑵獲得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或專科畢業擔任三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職務滿2年,或中等師範學校畢業擔任三級教師(小學二級教師)職務滿3年,可應聘二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職務。
⑶獲得博士學位,或獲得碩士學位擔任二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職務滿2年,或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曆擔任二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職務滿4年,或中等師範學校畢業擔任二級教師(小學一級教師)職務滿5年,可應聘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職務。
㈢破格聘任
1.破格應聘教師高級職務人員應當具有博士學位,其教學工作量應當達到相應職務聘任條件的标準(破格應聘教授職務人員,對于業績條件中關于“完整指導過碩士研究生1屆及以上”的規定不作為必要條件),其他成果應當達到相應職務任職條件的1.5倍,并取得有重要影響的學術成果。
2.基于學校師資隊伍建設長遠發展的考慮,本年度破格申報教授職務的人員,學校仍将重點向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的申報人員傾斜。在評審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學校建議各級評審會議對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的申報人員應優先考慮。
3.破格應聘附屬醫院醫療系列高級職務人員應當具有博士學位,其醫療工作業績應達到正常應聘高級職務業績條件的标準,學術業績應達到正常應聘高級職務學術業績條件的1.5倍,并取得有重要影響的學術成果和醫療成果。破格聘任主任醫師職務的評審限額由學校下達到白求恩醫學部,聘任通過後5年内不占用所在單位高級崗位數額;破格應聘副主任醫師職務占用所在單位的高級崗位數額。
㈣新來校人員的職務聘任
對新來校工作的有工作經曆的人員,應參考其來校前從事相關工作的經曆和成果,确定聘任相應技術職務。聘任副高級及以下職務者,應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申請應聘2018年教師或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截至2018年9月30日)并滿足應聘高一級職務任職條件的相關規定後方可申請應聘高一級職務。來校工作前後的任職年限可以連續計算,成果可以合并作為應聘高一級職務的依據,重點考核在現崗位上取得的成果。
㈤博士後出站來校工作人員的職務聘任
2018年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已辦理完留校手續的博士後出站人員,符合相應系列副高級職務聘任條件的可參加本次聘任(2017年9月30日之後出站留校的教師應通過中層單位的教學能力考核,考核方式由中層單位自行确定,教學工作不做具體要求),重點考核其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以來取得的成果。
㈥2018年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已辦理完退休手續的人員,不能參加2018年度職務聘任。
㈦經學校批準到國(境)外學習、工作(含合作研究)的人員,在學校批準期限(含批準延長時間的延長期)内可以應聘相應職務。聘任通過人員,在批準期限(包括批準延長時間的延長期)内回校報到的,正常聘任;逾期回校的,其在出國(境)期間的聘任結果無效,須重新參加學校的職務聘任。
㈧截至2018年9月30日轉系列不滿一年的,原則上不能參加轉入系列2018年度職務聘任。
㈨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凡屬學校委派的會計人員,其專業技術職務中層單位的聘任推薦工作,由學校财務處統一組織。
㈩各學院教學委員會按照《吉林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和有關規定開展工作。沒有成立教學委員會的科研單位,本次教師職務聘任工作中的教學審核工作由學術委員會代為審核,或委托相關學院教學委員會代為審核。
(十一)專業技術各級評議與聘任工作組織成員名單經學校批準後将予以公開。中層單位評議與聘任工作組織成員名單由各中層單位在本單位網站予以公布,學校專家委員會(專家組)成員名單由聘任工作辦公室在校園網上予以公布。
七、其他
㈠教師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是關系到學校教學、科研、學科和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關系到廣大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周密安排、堅持标準、嚴格程序,按照學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相關工作。
㈡師德師風、職業道德和思想政治表現是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對師德師風、職業道德和思想政治表現不合格的,在職務聘任工作中實施一票否決制。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按照“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要求,結合申報人的實際情況,認真、客觀、公正的填報相關評價意見。
㈢各單位要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相應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學校不再統一進行審查。如果出現問題,由各單位有關人員和應聘者本人負責。對于協助、縱容、包庇應聘者謊報工作業績,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将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㈣根據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教師〔2017〕12号文件)要求,各單位職務評審工作過程中的相關材料、檔案須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證評審工作全程可追溯。
㈤各單位應嚴格按照學校要求的時間節點開展工作,确保職務聘任工作按時完成。
㈥各單位和個人在聘任工作期間,要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營私舞弊,弄虛作假,打擊報複,诽謗他人。如有違犯者,一經發現,将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在聘任過程中,應聘人員未按規定要求填報應聘材料,視情節輕重,取消其應聘資格或撤銷其所聘任職務。
2.在聘任過程中,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或撤消其所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且三年内(含三年)不得應聘高一級職務。對于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⑴僞造學曆、學位、獎勵證書的;
⑵謊報研究成果、工作業績,弄虛作假的;
⑶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的;
⑷以不正當手段拉攏或賄賂聘任組織成員的;
⑸誣陷、中傷其他應聘人員、聘任組織成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的;
⑹有其他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的。
3.因違法亂紀、道德敗壞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造成惡劣影響,受過黨内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者,應聘高一級職務時,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4.評審、聘任組織成員借職務聘任工作之機,壓制、打擊、報複、誣陷應聘人員、收受賄賂的,經查證情況屬實,由學校撤消其評審、聘任組織成員資格。對于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㈦各單位推薦拟聘任人選時,可以進行“預投票”,預投次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确定,但“預投票”的結果不能作為聘任的依據。
㈧為進一步強化“以本為本”,鞏固本科教學基礎地位,激勵在教學第一線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學校将繼續開展特别渠道教授、副教授職務聘任工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㈨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改革、完善學校職務聘任工作中的業績評價标準和評價方式,學校拟對在基礎理論研究、重大技術突破、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專利發明、軍工科研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業績人員開展特别聘任工作,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本通知涉及的相關文件請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主頁下載專區(域名:rsgl.jlu.edu.cn/xzzq_.htm)查詢。
辦公地點:中心校區鼎新樓A區645室
聯系電話:85166483
聯 系 人:王甯 盧慧英 韓東
E-mail:jsgbk@jlu.edu.cn
吉林大學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