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開展2023—2024學年吉林大學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4-09-20點擊:

各學院:

根據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總體安排,2023-2024學年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已經開始,請各學院嚴格按照《吉林大學本科學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校發〔2020〕249号,以下簡稱《辦法》,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初評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要嚴格按照《辦法》規定,在符合《辦法》要求、具備國家獎學金評獎資格的學生中進行初步評選。各學院初評工作要嚴格把關,保證公平、公正、公開。學院在完成初評基礎上,需将初評結果在院内公示(公示信息不能涉及學生隐私),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起始日期不得晚于9月25日,截止日期不得晚于9月30日)。若公示期間學生有異議,應對反映的情況進行複核并保留相關書面材料備查。公示結束無異議後,初評情況及相關材料需上報黨委學生工作部。

2.國家獎學金的參評人員須是我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

3.同一學年内,獲評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獲評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評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材料報送

根據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今年申報國家獎學金材料内容略有調整,具體如下。

1.各學院需上報《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彙總表(學院名)》(EXCEL版電子版)(附件2)。學生申請理由、推薦理由、年級意見的評語内容不能相似,否則會因重複率不能通過系統審核。

2.各學院需上報《XX學院關于具備國家獎學金獲獎資格學生初審意見的報告》(附件3)紙質版一份。報告内容包括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方案及成員情況、評審情況、公開答辯時間及答辯評委信息、公示情況及初評結果、評審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等。

3.各學院若存在有突出表現,但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考評排名在10%--30%的學生,需另附“個人事迹材料”,電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證+材料名稱”命名,如:“張三110000199901010000獎項一/獎項二/獎項三/突出表現說明”。校評審委員會将對相關材料進行審議,未通過審議的學生不具備國獎評審資格,學校将收回該名額并重新分配至農林水地等相關專業。

4.各學院若存在有入學達第六年的學生,需另附情況說明,電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證+材料名稱命名”,如:“張三110000199901010000111入學達第6年說明材料”。

5.各學院若存在學習成績排名總人數與綜合測評成績排名總人數不一緻,或同院系同年級同專業學生排名總人數不一緻的情況,需另附情況說明,電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證+材料名稱命名”,如:“張三110000199901010000111排名總人數不一緻說明材料”。

6.若申請學生學習成績為年級同一專業排名第1名,但該專業總人數少于10人時,需另附情況說明,電子版材料以“姓名+身份證+材料名稱命名”,如:“張三110000199901010000111小少專業說明材料”。

三、相關說明

1.此次本科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過程中,依各學院大二年級以上(含大二)、大五年級以下(含大五)學生人數與我校大二年級以上(含大二)、大五年級以下(含大五)學生人數的占比,與教育部下撥我校國家獎學金名額配比的五舍六入原則分配至各學院,名額分配可在智慧學工系統内查詢。

2.各學院上報的材料,請嚴格按照附件有關格式要求,認真組織填寫并仔細核對。各學院首次提交的材料經黨委學生工作部審核發現錯誤可返回修改,再次提交則視為上交教育部的最終申請材料,如出現錯誤則該名額作廢。

3.請各學院于9月25日至9月28日期間,将《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彙總表(學院名)》EXCEL版電子版以及如有特殊情況說明的電子版一并發送至郵箱zlw@jlu.edu.cn。待審核通過後,系統生成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PDF文件将發送至學院發件郵箱,學院打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連同報送其他需要上報附件紙質版至黨委學生工作部勤工助學科(鼎新樓C區252)。

人:鄒麗偉

聯系電話:85168011


黨委學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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