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吉林大學2006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部門: 人事處 日期: 2007-4-26 17:02:25)
校發[2007]78号
校内各單位:
《吉林大學2006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實施方案》經2007年4月24日中共吉林大
學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委會第28次會議讨論通過,現予以印發,望遵照執行。
附件:吉林大學2006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實施方案
吉林大學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吉林大學2006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工作安排,經學校研究決定,将于近期開展2006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
為做好此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範圍及崗位
㈠工程實驗、圖書資料、衛生技術、編輯、中學教師、小學(幼兒園)教師等六
個系列全民所有制編制在編在崗、符合《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條例(暫行
)》中的任職條件和聘任細則中聘任高一級職務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在本次聘
任中應聘高一級職務。
本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針對各單位的空缺崗位進行。專業技術職務各類各
級崗位,原則上按2004年學校核定崗位數額執行。
㈡會計(統計、審計)系列全民所有制編制在編在崗、符合《吉林大學專業技術
職務聘任工作條例(暫行)》中的任職條件和聘任細則中聘任高一級職務規定并已取
得相應任職資格人員,可在本次聘任中應聘高一級職務。
學校根據有關規定,核定會計(統計、審計)系列各類各級崗位。
二、聘任組織
㈠學校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其名
單如下:
組 長:王勝今
副組長:李玉林 宮志忠 裘式綸 趙 繼 蔡 莉 張向東
成 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王雲鵬 付景川 吳振武 張文勇 李書源 杜 莉
沈維立 柳 軍 栾國軍 聶素濱 彭向剛 童 猛
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專業技術
職務聘任的日常工作。
㈡學校成立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委員會,由校領導和專家組成,成員17
至25人。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2-3人。主任由主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主管校領
導提名,報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或校長批準。其職責是負責審定本系列各級職務資格,
确定聘任人選。
㈢各中層單位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委員會,成員7至15人。委員會主任由中
層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由中層單位黨委(總支)書記擔任。成員由各中
層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提名,經中層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讨論通過,報學校專業技術職
務聘任工作小組批準。
中層單位聘任工作委員會職責:
1.制訂本單位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細則;
2.審查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并推薦拟聘人選;
3.受理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有關事宜等。
對于不具備單獨組建聘任工作委員會的中層單位,應當成立由5至7人組成的聘任
工作小組,或邀請有關專家組成聘任工作委員會。
㈣學校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争議調解小組,由學校相關領導和單位負責人
組成。其名單如下:
組 長:宮志忠
副組長:張文勇
成 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甯波群 申桂香 宋 晶 沈維立 張聖祺 柏小東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争議調解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處,負責專業技
術職務聘任工作中的糾紛調解。
三、聘任條件
專業技術人員各級各類職務的聘任條件及基本職責參照《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
聘任工作條例(暫行)》執行。各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委員會要根據本單位
的實際情況,制定高于學校要求的細則,報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小組批準。
四、聘任程序
㈠公布崗位。各單位公布拟聘崗位、崗位聘任條件和崗位職責。
㈡個人申報。應聘人員向拟應聘崗位所在的中層單位聘任工作委員會提出書面申
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的工作業績和成果材料。
㈢成果展示。凡應聘高級職務人員的成果均應公開展示。
㈣組織考評。中層單位聘任工作委員會或聘任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應
聘高級職務人員的考核采取由應聘人述職的形式進行。
㈤推薦聘任人選。中層單位聘任工作委員會或聘任工作小組對應聘各類各級職務
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提出聘任意見,推薦聘任人選。
㈥确定人選。學校各系列聘任工作委員會對各單位推薦的本系列聘任人選提出聘
任意見,确定聘任人選。
㈦張榜公示。學校通過網絡等方式對聘任人選進行公示。
㈧決定聘任。經公示後,未發現影響聘任問題的,由校長聘任。
五、聘任時間及聘期
聘任時間為2006年9月30日,聘期一般為五年。對于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聘期
至規定的退休時間。
六、相關政策
㈠成果計算時間
1.各類申報成果的截止時間為2006年9月30日。主要考核其近五年(2001.10.1—
2006.9.30)的成果,并參考其任現職以來的成果。
2.具有博士學位應聘副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技術
工作已滿二年的,主要考核其取得博士學位後的成果,并參考其任現職以來的成果。
3. 具有博士學位應聘副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技
術工作未滿二年但任現職五年及以上的,主要考核其近五年的成果,并參考其任現職
以來的成果。
4.2004年專業職務聘任被低聘的人員應聘現職務的上一級職務,考核其近五年(
2001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的成果。
5. 2004年專業職務聘任被低聘的人員應聘現職務的上兩級職務,按照正常聘任條
件的1.5倍考核其近五年(2001年10月1日—2006年9月30日)的成果。
㈡學曆破格聘任
臨床醫學院藥、護、技人員和校區醫院醫、藥、護、技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突出
業績,可以學曆破格應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15年,受聘助(師)級職務滿
7年,可以破格應聘中級職務;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25年,受聘中級職務
滿5年,可以破格應聘副高級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5年,受聘助(師)級職務滿5年,可
以破格應聘中級職務;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20年,受聘中級職務滿5年,
可以破格應聘副高級職務。
3.大學專科畢業後受聘副高級職務滿5年,可破格應聘正高級職務。
凡申請學曆破格應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均應達到規定的任職年限、畢業年限及工
作年限後方可應聘高一級職務。
㈢聘任條件的調整
1.獲得博士學位,應聘副高級職務者,應在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
及以上。應聘臨床醫療系列副高級職務者,還應具有執業醫師執業證書并且取得主治
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證2年及以上。
2.攻讀碩士研究生前有工作經曆,應聘中級職務者,應受聘本專業助(師)級專
業技術職務2年及以上,并且取得碩士學位後在我校從事本職工作1年及以上。
㈣出國人員聘任
經學校批準到國外學習、工作(含合作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出國時間在兩年
以内(含兩年),符合《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條例(暫行)》中任職條件
和中層單位聘任細則要求的,可應聘專業技術各級職務,但聘任結果待其按期回校工
作後公布,聘任時間按回校工作時間确定,若逾期未歸,則聘任結果不再有效。
㈤轉系列聘任問題
對于轉系列不滿一年的,原則上不能應聘轉入系列高一級職務。
㈥新來校人員聘任
對于2005年1月1日後來校的專業技術人員,未參加我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應
當參加本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并占用本單位的崗位限額。
七、其他
㈠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是關系到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的一項重要工作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周密安排、堅持标準、嚴格程序,按照
學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㈡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對應聘專業技術人員的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
核,嚴格把關,學校不再統一進行審查。如果出現問題,由中層單位有關人員和應聘
者本人負責。對于協助、縱容、包庇應聘者謊報工作業績,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将
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㈢各單位和個人在聘任工作期間,要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營私舞弊,弄虛作假,
打擊報複,诽謗他人。如有違犯者,一經發現,将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在聘任過程中,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或撤消其所聘任
的專業技術職務,且三年内不得應聘高一級職務。對于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⑴僞造學曆、學位、獎勵證書的;
⑵謊報研究成果、工作業績,弄虛作假的;
⑶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的;
⑷以不正當手段拉攏或賄賂聘任組織成員的;
⑸誣陷、中傷其他應聘人員、聘任組織成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的;
⑹有其他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的。
2.聘任組織成員借聘任工作之機,壓制、打擊、報複、誣陷應聘人員、收受賄賂
的,經查證情況屬實,由學校撤消其聘任組織成員資格。對于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
處分;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業技術聘任工作小組辦公室地點:行政樓821室
聯系電話:85166483
聯 系 人:姜英傑 張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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