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部門: 保衛處 日期: 2007-4-23 9:47:55)
校内各單位:
4月18日,學校收到吉林省教育廳以特急内部明電形式,轉發教育部《關于加強學
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和省教育廳關于落實《通知》精神的工作要求,現将教
育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全文和學校關于落實《通知》精神的
具體要求,通知你們,望認真抓好落實。
一、各單位接到學校通知後,要組織本單位科、室以上領導認真學習教育部《通
知》全文,深刻領會《通知》精神,全面分析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形勢,結合本單位編
制結構情況,逐級落實防火工作責任。
二、各單位要在“五、一”勞動節放假前,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進行一次防火安全
教育,傳達教育部《通知》精神和學校有關具體工作要求,進一步落實防火工作任務
。
三、各單位要按照《通知》精神,并結合春季防火第三階段的工作要求,在“五
、一”節前對本單位所屬部位,開展一次全面細緻的防火安全大檢查。要把學生公寓
、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實驗室、商業網點作為本次大檢查的重點,不走過場、求真務
實、注重實效。
四、各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隐患,要立即糾正,自我整改;對不能立即整
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計劃,落實防範措施,盡快實施整改,确保本單位防火安全。
五、各單位于4月30日前,将教育、檢查、整改情況報校區保衛工作辦公室。學校
保衛部門也将對校内各單位落實本通知情況進行抽查。
附: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保衛處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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