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區成教辦、辦學單位:
現開始進行2007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報及授予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本次申報學士學位者應為吉林大學2007屆(含2005年以後報名參加吉林省學位外語考試的2000年以來畢業的往屆生)成人教育脫産、夜大、函授、遠程及自學考試畢業生,申報者應符合吉林大學成人學士學位授予條件,且已通過吉林省(或廣東、廣西、湖南、山東、内蒙、新疆)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統一考試。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學士學位的初審工作由各校區辦組織進行,具體要求如下:
1. 學生到所在辦學單位申報。所有學生申報時提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身份證号應與學位外語考試準考證号或合格證号相一緻,如不一緻請出示相關證明材料,否則學校不予受理。
2. 自學考試、二學曆學生通過相關專業學院進行申報,要求持自考畢業證書原件及成績單原件,且畢業證書和成績單上的身份證号與提交的身份證複印件證号相一緻,如不一緻請出示相關證明材料。同時将畢業證書複印件和成績單原件(加蓋省自考辦公章)上報校區辦。各學院負責人和審核人要在畢業證書複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予以确認,否則學校不予受理。
3. 各辦學單位按專業填寫《吉林大學申報成人學士學位名單》(見附件1)并附電子版上報校區成教辦,由各辦學單位主管領導和校區辦主任簽字,以保證數據真實準确,校區辦彙總後報學生科。
4.各辦學單位填寫上報教務處數據(見附件3,格式見附件4),各辦學單位和校區辦要認真核對附件三中身份證号與學生的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成績單、外語合格證等證号是否一緻,校區辦彙總後報學生科。
5.學生成績由校區成教辦進行審核,相關負責人、部門簽字蓋章,報學生科備案。
6.各校區辦填寫《吉林大學成人學士學位授予審批意見表》(見附件2),并附申報學生名單一份,上報學生科。
7.考生參加學位外語考試攝像照片用于打印學位證書照片。
(二)經批準允許在外省借考考生的報考數據、圖像信息和考試結果由考生所在辦學單位上報校區成教辦。
三、申報時間
1、學生申報時間截止到2007年9月19日,各辦學單位上報校區辦時間截止到9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校區辦上報學生科時間為10月15日前,到教務處和省學位辦審核及辦理證書時間另行通知。
授予成人教育本科生學士學位工作應嚴肅認真,保證質量,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将嚴肅處理,同時取消該生申請學士學位資格。
附件:
1. 吉林大學申報成人學士學位名單
2.《吉林大學成人學士學位授予審批意見表》
3. 上報數據EXCEL表格
4.上報教務處數據格式及說明
吉林大學成人教育處
二○○七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