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08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人員選派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08-01-09點擊:
關于開展2008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人員選派工作的
通知
提交部門:   提交時間:2008-1-9 8:53:41 字号:   

                                                               校人字〔2008〕8 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關于遴選2008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留學候選人員的文件精神(詳見國家留學網主頁(),為做好此項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現将有關申報推薦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1.根據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緊密結合我校學科建設的重點,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選派。

    2.優先選派“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國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

    二、選派計劃與資助方式

    根據我校與留學基金委簽訂的《合作開展“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協議書》,從2008年到2010年,每年1:1配套共同資助不少于30名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

    三、選派類别及資助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資助期限為3-6個月。

    2.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資助期限為3-12個月。

    3.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資助期限為6-12個月。

    四、申報條件

    申報教師請查閱國家留學網《2008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中相關内容,除應符合《選拔簡章》中申請條件外還應滿足如下條件:

    1.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已經承擔科研項目或有與國外合作意向及出國任務明确的教師。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高級研究學者年齡可以适當放寬。

    3.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人員應為學科帶頭人或學術骨幹,具有副教授以上職務或獲得博士學位的青年骨幹教師。

    4.單位公派留學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2年方可申請。

    5.至少已在我校工作滿2年的在職教師。

    6.品德優良、身心健康〔須附市級以上醫院(不含校區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7.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合格條件的申請人,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原則上也可以申報。此部分人員被錄取後,需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标準後方可派出。

    8.2007年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項目、校際交流項目和學校統一選拔的單位公派項目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五、派出及管理

    1.各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和申請人員的實際情況,确定出國研修内容并妥善安排候選人員的工作,保證按期派出。

    2.被錄取人員派出前應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吉林大學公派出國協議書》,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派出手續。

    3.原則上被錄取人員在一年内派出,不能推遲派出或延長在外時間。

    4.入選者若調離學校或未經批準出國未歸将自動退出本項目,退還學校支付的有關費用和違約賠償金(不含違約金)。

    5.在材料上報之後、正式結果出來之前不可以申報其它公派項目;錄取之後也不可以放棄、改派或兼報其它項目。

    6.出國人員辦理完護照、簽證等手續并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離境機票後,在離校前将出國時間通報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如離境前仍未通知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而擅自離境,學校将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7.教師在回國15日内辦理報到手續時,應提交在國外的學術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對本學科、對學校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等方面的書面材料,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回國教師應在本單位舉辦一次學術研讨或報告會。

    8.教師有責任回國并履行學校規定的義務。

    六、日程安排

    1.2008年1月9日(周三)DD1月17日(周四),個人向基層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在人事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

    2.1月18日(周五)DD2月25日(周一),各中層單位負責人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内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确定人選,組織專家評審,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2人以上請排序,如是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國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成員的,請在申請表“備注”欄内注明。有關表格在人事處主頁下載專區下載,同時将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發送guogj@jlu.edu.cn。),并彙總外語考試成績證明、邀請函等相關材料。

    3.2月26日(周二)DD2月27日(周三)上午,中層單位将上述材料一并報到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4.2月28日(周四)DD3月11日(周二),學校審查并确定人選,在校園網上公布拟推薦人選名單。拟推薦人員自行進行體檢,并通過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填寫相關表格(填報時間為2008年2月20日至3月20日)。但不要提交,先打印出草稿送所在單位進行内容審核,再由本人送人事處師資培養科進行形式審核,确認無誤後,方能在網上正式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最後打印出所有正式上交的表格。

    5.3月12日(周三),各單位統一将拟推薦人員的《單位推薦意見表》代替學校手寫相關内容,并上報電子版,不能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也不能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由人事處師資培養科統一履行學校簽字、蓋章手續。

    6.3月13日(周四)DD3月14日(周五),拟推薦人員将正式材料原件及其複印件各一份(材料均使用A4複印紙打印,申請表第1頁粘貼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職稱證書”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用曲别針别好,并将體檢表原件、評審費等材料交人事處師資培養科。經學校審核後統一上報。

    七、有關要求

    1.充分利用我校“985工程” “隊伍建設”項目經費及各平台、基地的相關經費。同時,各單位應本着廣開渠道、多方籌措資金的原則,通過運行中的科研項目經費、争取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機構的資助,以及其它方式積極籌措出國配套經費。

    2.為提高我校國家公派出國人員的錄取率,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外語學習,參加相應出國項目的外語測試,并将成績單原件交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系,獲取邀請函。

    3.申報材料若填報不實,将取消本次申報資格,并在下一年度減少所在單位派出人數,申請人停報一年申報出國項目資格。

    4.申報前請事先登錄國家留學網,熟悉網上報名系統及相關要求,提早填寫報名系統中所要求的各項欄目。尤其是“成果業績”、“出國學習/研修目的”等欄目,但要等學校公布拟推薦人選名單後,再仔細審核已輸入的内容,确認無誤後方可提交。

    5.申請人可同時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但推薦單位須針對兩類項目排序。

    聯 系 人:李立群   郭廣建   葛曉野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真:85167448

  

 

 

 

                                            人  事  處

                                        二○○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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