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有關問題的說明
提交部門: 提交時間:2013-3-4 13:09:46
校财字〔2013〕3号
校内相關人員:
為了做好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現将涉及的有關問題做如下說明:
一、什麼是年所得12萬元以上
年所得12萬元以上,即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各項收入應發金額達到12萬元,而不是指實發金額。
二、為什麼進行申報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2006〕162号)的規定,符合自行申報條件的納稅人,需要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備案。
三、怎樣進行申報
按照《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流程》的要求,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必須在每年3月31日以前進行納稅申報。
申報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1.《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該《申報表》可在學校“财務信息網-下載中心” 下載。需如實填報齊全,并本人簽字。
2.個人收入證明
申報人可在學校“财務信息網-工資查詢” 中查詢打印本人年收入明細表,經财務處薪金科(行政樓212室)審核并加蓋公章。
3.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申報人居民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如果納稅人隻在吉林大學取得工資收入的,因為學校已就發放的收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不需再交納稅款。如果在吉林大學以外還有工資收入的,需攜帶相關收入證明,到稅務機關補(退)部分稅款。
若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納稅申報,可委托他人代理申報。
為方便老師們辦理申報事宜,學校邀請長春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工作人員于3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在我校中心校區行政樓620會議室進行現場辦公和咨詢。請符合自行申報條件的教職工利用這次機會進行集中申報。在現場辦公時間外,需自行到長春高新開發區地方稅務局辦理申報,申報地點:長春高新開發區地方稅務局(矽谷大街磐谷路3333号),聯系電話:87020721。
财務處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