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工委,各基層黨委(總支、直屬支部):
《吉林大學2014年院級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經2014年4月9日中共吉林大學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委會第97次會議讨論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共吉林大學委員會
2014年4月14日
吉林大學2014年院級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
我校各院級黨組織2013年屆滿。為适應我校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院級黨組織建設,按照《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進行院級黨組織換屆選舉。為保證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第二十二次全國高校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和結構合理的要求,進一步深化黨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努力組建富有戰鬥力、創造力和凝聚力的新一屆院級黨組織領導班子,為全面推進落實《吉林大學中長期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和“十二五”各項目标任務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
二、時間安排
2014年4月14日至5月25日
三、參與範圍
各基層黨委(不含金融學院黨委、臨床醫學院黨委、珠海學院黨委),興城教學基地黨總支、高等教育研究所黨總支、出版社黨總支、學報編輯部黨總支、農業實驗基地黨總支、農學部後勤服務集團黨總支。
四、主要步驟
第一階段:組織發動(4月14日至4月21日)
(一)學校黨委組織召開換屆選舉動員大會,部署換屆選舉工作。
(二)各單位召開黨的委員會(含基層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下同)全體會議,研究部署召開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的相關工作。内容主要是:
1.确定召開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的時間和主要議程;
2.召開黨代表大會的單位,确定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及分配原則;
3.确定下屆黨的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及候選人名額(設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确定下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及候選人名額);
4.确定黨代表選舉辦法和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選舉辦法。
(三)各單位向學校黨委呈報關于召開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的請示。在對各單位呈報的請示進行審查後,學校黨委将提出批複意見。請示一般應包括以下内容:
1.召開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和主要議程;
2.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及分配原則;
3.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及候選人名額;
4.黨代表選舉辦法,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的選舉辦法。
第二階段:組織籌備(4月22日至5月18日)
(四)各單位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讨論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讨論的内容主要有:
1.如何做好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的宣傳動員工作;
2.如何起草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以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等文件;
3.如何做好黨代表的提名選舉和資格審查工作;
4.如何做好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推薦工作;
5.如何做好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的會務工作。
(五)各單位召開全體黨員大會或黨支部負責人會議,通報學校有關工作安排,集中布置相關文件材料的學習和解讀工作。
(六)各單位組織起草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有關文件。主要包括:
1.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
2.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未設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紀律檢查工作應作為一部分内容在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中體現);
3.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也可作為一部分内容在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中體現);
4.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選舉辦法(草案)。
黨的委員會工作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報告需經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需經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提交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選舉辦法(草案)經黨員醞釀讨論和黨的委員會審定後,提交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七)召開黨代表大會的單位,根據相關要求選舉産生黨代表。為便于工作開展,可成立黨代表小組,并選出代表小組組長。代表名單在本階段工作結束前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八)各單位醞釀推薦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主要程序是:
1.醞釀推薦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初步人選。一般通過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結合的辦法進行。
(1)各黨支部組織全體黨員進行充分醞釀,提出委員候選人推薦名單,呈報黨的委員會。
(2)黨的委員會根據多數黨支部或多數黨員的意見,提出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推薦名單,再返回各黨支部進一步醞釀讨論(召開黨代表大會的單位,在黨代表中醞釀讨論)。黨的委員會根據醞釀讨論結果确定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
2.确定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
(1)黨的委員會對委員候選人初步人選進行考察。
(2)黨的委員會經過充分的讨論研究,結合考察情況,确定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同時提出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在黨的委員會讨論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時,應在認真聽取醞釀讨論和考察情況的彙報、每位委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表決。
(九)各單位向學校黨委呈報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主要内容為:下屆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組成人員候選人預備人選醞釀推薦情況、組成情況、構成比例及考察情況等。請示經學校黨委批複同意後方可進行正式選舉。
第三階段:正式選舉(5月19日至5月25日)
(十)各單位召開黨支部負責人或黨代表小組組長會,确定召開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的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并對參加會議的黨員(黨代表)提出要求。
(十一)各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選舉一律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委員的選舉可以直接采用候選人多于應選人數20%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采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産生候選人後再進行正式等額選舉。
(十二)各單位召開新一屆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書記、副書記。設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單位,應先召開新一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産生紀委書記,選舉結果在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通過。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程序參照黨的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程序進行。
(十三)各單位向學校黨委呈報選舉情況報告。報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召開情況,包括開會的時間、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等;
2.黨員大會(黨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的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名單及分工情況;
3.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的選舉情況和結果。
新當選的委員及委員分工報學校黨委備案;新當選的書記、副書記報學校黨委批準。
五、監督和紀律
(一)院級黨組織的換屆選舉工作由學校黨委組織部、紀委辦公室負責監督實施。
(二)在選舉中,必須嚴格按照組織程序進行,凡有違紀行為的,将嚴肅查處,并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附:吉林大學2014年院級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日程表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