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國科協、教育部《關于開展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活動的通知》精神和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研究生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工作,确保該項工作能夠更好地落到實處,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按照“全覆蓋、制度化、重實效”的要求,将研究生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工作作為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貫穿于研究生教育的全過程。堅持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多方參與、貼近學生、注重效果的原則,開展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工作,教育引導研究生在學術研究中堅守科學道德、養成良好學風、努力成為優良學術道德的踐行者和良好學術風氣的維護者,推進學校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二、工作任務
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工作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為主體進行。既要面向新入學研究生,全力做好科學精神、科學道德、科學倫理和科學規範為主題的集中宣講教育,又要不失時機地結合各個培養環節的特點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刻苦鑽研、積極探索、勇于創新的學術精神,努力營造求真務實、潛心研究、誠信嚴謹的學術風氣;充分發揮研究生指導教師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将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貫穿于研究生培養的各個環節。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成立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相關要求,統一規劃、部署、落實工作,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挂帥,認真負起責任,結合本單位的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二)組織集中宣講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結合新生入學教育,面向本單位研究生新生,組織集中宣講教育,聘請學術造詣深厚、能夠為人師表的知名專家做宣講報告。宣講活動要覆蓋到每一名研究生新生。
(三)注重日常教育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多渠道開展工作,把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工作貫穿研究生培養的全過程。
1.針對研究生各培養環節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通過組織召開有研究生指導教師及研究生參加的學術道德和學風教育座談會、學術行為規範交流讨論會,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案例分析等活動,時時警示研究生遠離學術不端。
2.充分發揮研究生指導教師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在指導研究生進行科學研究的過程中,教育并規範研究生的學術行為,引導研究生養成誠實守信、求真務實的嚴謹的治學品格,自覺維護學術尊嚴,抵制學術不端行為。
3.要充分發揮研究生黨團組織、研究生會的作用,強化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意識。由各級研究生團委、研究生會不定期組織開展遵守科學道德、維護學術尊嚴等相關内容的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四)營造教育氛圍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在開展宣講教育活動期間,要抓住契機,通過各種手段、采用不同方式做好宣傳工作,充分營造氛圍,讓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深入人心,在全校形成恪守學術誠信、維護學術尊嚴的正氣,不斷擴大宣講教育活動的實際效果和影響力。
(五)完善考核制度
每位研究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科學道德和學術規範考試。考試分兩次進行。研究生分别在入學選課和學位論文開題前登錄“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完成考試。考試均合格後獲得1個必修學分,考試成績計入成績檔案。
三、相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在開展活動前,須制定活動計劃;開展活動後,要有宣傳報道。開展活動的相關情況要及時總結,并于每年12月份将本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報送研究生院。
(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本單位研究生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傳教育活動,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探索有效的宣傳教育模式,逐漸形成科學道德和學風教育的長效機制,将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傳教育納入研究生培養的各個環節,并貫穿于研究生教育的全過程。
(三)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确保研究生新生入學後統一組織的集中宣講教育活動達到全覆蓋,參加人員要有簽名記錄,并存檔備案;研究生新生一般不得請假,特殊情況缺席人員須統一組織補課。
(四)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對本單位組織開展的集中宣講教育活動全程錄像,活動結束後,将相關影像資料報送研究生院,同時作為檔案自行留存。
四、本實施辦法從2014級研究生開始實行。
研 究 生 院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