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促進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構建國際化教育教學體系,培養和造就一批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教學效果佳、具有國際視野的教學與學術骨幹,學校決定在全校範圍實施中青年教師赴海外高校(含港、澳、台地區,下同)教學進修計劃。自2016年起,将分批派遣優秀中青年教師赴海外高校開展教學進修,以提升我校教師教學能力與教學水平。
一、選派原則
(一)結合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以符合本專業建設和教學工作發展需要為前提,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符合條件的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教師赴海外高校進修。
(二)根據專業建設和教學工作的需要,緊密結合我校教學發展的重點,有計劃、有針對性的選派。
二、選派條件
(一)申報人員原則上應具有博士及以上學位,講師及以上職稱。
(二)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符合優先推薦條件的教師可不受此限制),長期不間斷承擔本科教育教學工作,教學效果突出。
(三)具備與培訓課程相符的學術背景。
(四)具有相當熟練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語言水平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英語水平應達到TOEFL成績80分以上或IELTS成績5.5分以上;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語種國家或地區連續留學8個月及以上,或連續工作12個月及以上,或曾以國家公派身份留學3個月及以上;
(3)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考試通過,成績在兩年有效期内;
(4)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的語種一緻)。
(5)外方院校出具的申請人語言水平可滿足在國外接受培訓需要的書面證明。
(四)優先推薦條件
1.作為主持人承擔省級、校級重點教改項目,獲得《吉林大學新任課教師教學培訓合格證書》,或在學校青年教師教學水平大賽、雙語教學大賽、微課教學比賽中獲獎的優秀中青年教師等。
2.“試驗班”、“創新人才培養基地”、“質量工程”項目團隊、公共基礎課教學團隊的教學及學術骨幹教師等。
3.參與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教學及學術骨幹教師,包括參與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學科競賽指導教師、帶隊教師優先推薦。
三、申報渠道、選派規模與資助範圍
(一)申報渠道:依托學校與海外高校合作項目,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教務處、人事處協作,與海外進修院校共同商定課程培訓計劃。
(二)選派規模:“吉林大學中青年教師赴海外教學進修計劃”拟每年資助5—15名中青年骨幹教師赴海外高校開展教學進修。
(三)資助範圍: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承擔教師進修期間的一次往返旅費、住宿費、培訓費。具體資助範圍按照單項進修項目簽訂協議進行資助。
四、選派類别及資助期限
(一)短期進修:資助期限為3—6個月;
(二)長期進修:資助期限為6—12個月;
(三)專項培訓:資助期限一般不超過3個月
1.創新創業教育專項培訓;
2.教學管理專項培訓;
3.其他教學改革專項培訓。
五、進修任務
(一)派出人員需赴海外高校參加至少兩門完整的課程教學過程(包括參與上課、作業、考試,并獲得成績),同時以助教身份完成一門課程的教學輔助任務。
(二)海外培訓期間,派出人員應積極參加所在進修院校提供的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培訓課程,回國後根據自身教學需要應用到教學實踐中,提高教學效率和教學效果。
(三)派出人員需引進完整的參訓課程的教材教案、課程大綱,回國後按照國際化專業建設要求開設該課程或相關課程。
(四)專項培訓另行制定任務要求。
教務處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