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為保持教學工作穩定運行,保證教學質量,提高我校本(專)科教學水平,促建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請各教學單位嚴格規範教學管理工作,嚴肅教學工作紀律。
各教學單位要以迎接2016年審核性評估為契機,繼續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養放在首要位置,對照本學期期中教學檢查中發現的部分高年級課程學生到課率較低、調串課頻繁、教師私自找他人代課、期末考試管理、學籍管理工作不嚴謹等問題,查找不足,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幹意見》(教高[2012]4号)等相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學校教學管理各項規定(相關管理文件見附件),共同維護教學工作的嚴肅和公正。
附件:1. 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監控辦法(試行)(校教字[2003]17号)
2.吉林大學教師本科教學工作規範(校發[2003]95号)
3.吉林大學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幹意見(校發[2007]45号)
4.吉林大學本科考試試卷管理辦法(校教字[2006]97号修訂)
5.吉林大學本科考試有關工作操作細則(校教字〔2006〕10号,2011年修訂)
6.吉林大學本(專)科教學質量督導工作實施辦法(校發[2015]140号)
7.吉林大學本(專)科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校發[2015]141号)
教務處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