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我校與國(境)外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項目健康有序運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訂《吉林大學與國(境)外高校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附件:1.《吉林大學與國(境)外高校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2.吉林大學與國(境)外高校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工作細則(試行)
3.吉林大學與國(境)外高校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申請表
4.“吉林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選派申請表”
5.吉林大學與國(境)外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責任書
6.吉林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申報流程
教務處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