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開放性創新實驗管理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 2016-10-08點擊:

開放性創新實驗是以問題為基礎的研究性實驗,面向本科生開放。實施開放性創新實驗項目(以下簡稱實驗項目)教學,旨在推進以問題為核心的課外探究性實踐性學習,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及研究問題的主動性。為了規範開放性創新實驗教學環節管理,保證實驗項目實施效果,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驗項目内涵

1.實驗項目,是項目教學組提出的具有研究性、實踐性的課題,學生在教師輔助下,自主設計實驗方案、技術路線,自主進行實驗、分析實驗結果,最終解決問題,并獨立撰寫實驗報告。

2.開放性創新實驗,定位于我校實踐教學體系中的綜合訓練層次。教學目的為承接課程實驗,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培養團隊合作意識和創新意識,進而啟發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研究。

二、實驗項目管理

1.開放性創新實驗教學工作,由教務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共同組織管理。各教學單位相關工作,在分管實驗教學工作的副院長(主任)領導下,由本科教學工作辦公室負責管理。

2.所有實驗項目須經學院推薦,報學校評審組評審。确立的實驗項目面向全校本科生滾動開放。

3.實驗項目一經确立不再變更。如經過教學實踐後項目教學組認為内容需要提升、改造,則需學院重新推薦,報學校評審組評審。

4.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實驗項目立項評審工作。

三、實驗項目選題

1.實驗項目選題,要盡量結合科研、生産、社會實踐,思路新穎、目标明确、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

2.實驗項目的難度,應高于課程設置的研究性實驗,承接課内實驗,啟發學生發現問題與研究問題。

3.實驗項目的工作量,以學生一學期内能夠完成為宜。課題的工作場所為市内及校内實驗室。

四、教學組織與成績評定

1.學校每學期開學初進行“開放性創新實驗項目選項”工作。選項程序經過學生預選、教師确認、正式選做三個步驟。預選階段,學生根據實驗項目介紹及教師介紹,選擇自己感興趣的項目;教師确認階段,指導教師了解學生實驗基礎與專業背景,确認學生選做資格;最後,學生正式确認選做實驗項目。

2.選項結果确認後,學生即可進行項目實驗階段,實驗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的教學運行工作。

3.選做實驗項目,學生應嚴格完成項目要求内容,在選做學期内撰寫規範嚴謹的實驗報告。

4.指導教師對學生實驗過程給予指導、督促,批改小組實驗報告,并在學期末完成實驗成績評定工作。實驗成績按優秀(A)、良好(B)、中等(C)、及格(D)、不及格(F)五級分制記載。

5.學生完成實驗項目,取得及格以上成績,每個實驗記1學分,學分計算至“課外培養計劃”環節。

6.在項目設定“每組人數”前提下,實驗評分以實驗小組為單位給分,每人取得相同成績與學分。

五、教學條件保障

1.承擔實驗項目的教學單位,應開放相關實驗室及實驗儀器設備,完善開放管理制度,要求學生規範操作實驗,确保實驗項目的順利開展,實驗結果準确可靠。

2.學校根據各單位實驗項目開展情況、學生選做情況以及實驗項目需求,給予一定的實驗耗材經費補貼。學校鼓勵學院充分調動教學資源、科研條件等,支持開展實驗項目。

3.對實驗項目指導教師,學校按每組10個标準學時計算教學工作量。

六、其他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教務處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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