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拔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創新人才推免生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7-09-11點擊:

    為做好選拔創新人才推免生特别推薦(以下簡稱創新推薦)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3号)、《吉林大學關于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以及《吉林大學關于做好2018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對選拔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創新人才推免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原則

(一)嚴格遵照創新推薦的選拔标準,選拔真正具有創新精神和能力、有特殊培養價值的優秀人才為推免生。

(二)公開、公正、公平,各推薦環節和推薦結果必須向全體學生公布,透明操作。

二、申報條件

2018年優秀應屆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一定的學術、科技等成果,可以申報常規創新推薦、破格創新推薦、特殊創新推薦,經過專家組考核和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可以獲得推薦免試研究生名額。

創新推薦的基本申報資格如下:

(一)常規創新推薦

申報常規創新推薦的學生,推免成績排名須列入專業前1/3(含),其所修全部必修課程和學院指定的限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3。其它條件須符合“實施辦法”中的相關遴選條件,否則不具備常規創新推薦資格。

(二)破格創新推薦

申報破格創新推薦的學生,僅可突破常規推免生成績排名或外語兩種要求之一,具體限定如下:

1.推免成績排名未列入專業前1/3,但須列前1/2(含)。

2.外語未達到要求,但已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⑴全國大學四級考試成績達到390分以上。

⑵校内外語1-4級考試平均成績達到65分以上。

同時要求其所修全部必修課程和學院指定的限選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2.3,其它條件符合“實施辦法”中的相關遴選條件,否則不具備破格創新推薦資格。

(三)特殊創新推薦

學生如果在某一方面表現特别優秀,或有突出成果,可以不受學分績點、外語成績和綜合排名的限制,但其他條件須符合“實施辦法”的規定。

三、成果要求

(一)常規創新推薦,成果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本專業領域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領域的學術論文。論文發表于核心學術刊物上,作者應是前二名;發表于一般學術刊物上,應為第一作者。

2.取得發明專利的前三名者。

3.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通過結題鑒定,且項目結題鑒定為優秀,完成人應為前兩名。

4.參加《吉林大學大學生學科競賽項目體系》中相應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吉林省賽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參加“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獲得國家級三等獎以上或吉林省賽一等獎及以上前六名完成人。

5.代表我校參加各類文藝比賽的高水平藝術團學生(此類學生僅限推薦到本學院本專業。如碩士階段無此專業,推薦到本學院本科專業相近學科)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1)參加國際知名藝術專家賽事獲得獎項。

(2)參加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團中央、全國文聯以及全國性藝術比賽獲得金獎或前十名的主要演員。

(3)大學生藝術團藝術骨幹且在校園文化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

(二)破格創新推薦,成果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有兩篇及以上公開發表的本專業領域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一篇為第一作者且為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刊物上發表的文章,或被SCI、EI檢索收錄。

2.參加《吉林大學大學生學科競賽項目體系》中相應競賽,獲得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

參加“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獲得國家級二等獎以上前三名完成人。

3.參加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通過結題鑒定,且項目結題鑒定為優秀,完成人應為負責人。

(三)特殊創新推薦,成果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人文、社科有關專業的學生有三篇及以上公開發表的與本專業領域相關的學術論文,三篇均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的文章中有兩篇應在CSSCI(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刊物上發表。

理學、工學、地球科學、信息科學、醫學、農學有關專業的學生有三篇及以上公開發表的本專業領域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兩篇為第一作者,兩篇第一作者中至少一篇被SCI檢索收錄。

理學、工學、地球科學、信息科學、醫學、農學有關專業的學生以前二名作者身份發表一篇被SCI檢索收錄且影響因子達到2.0及其以上的論文。

2.參加《吉林大學大學生學科競賽項目體系》中相應競賽,獲得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參加“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獲得國家級一等獎及以上前三名完成人。

3.代表我校參加各類體育比賽的高水平運動員取得下列成績之一者:

參加由教育部、體育總局及全國大學生體協舉辦的全國性比賽,獲得單項成績前三名或集體項目成績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參加由省教育廳、體育局及省大學生體協舉辦省級比賽中,獲得單項成績第一名或集體項目成績前兩名的主力隊員。

(四)有關說明

1. 關于學科競賽的認定由教務處負責,其它未在上述包含的成果須經相關專家認定,如其水平達到上述要求,則可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确認。

2. 高水平運動員的創新推免由體育學院負責選拔和推薦,推薦指标限8名以内;高水平藝術團學生的創新推免由校團委負責選拔和推薦,推薦指标限8名以内。

(五)其它要求

1. 獎勵、成果、項目的獲得及論文刊發截止時間為推免當年8月31日以前。在增刊、特刊、彙編、網上發表的文章均不予計算。

2.在重要報紙的理論版、學術版發表的論文可以作為成果。

四、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9月11日下午16:00前,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審批表》,經三名以上本專業教授推薦,向所在學院報名,并提交創新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推薦專家須對申報學生的成果水平及其真實性嚴格審核把關。

(二)各學院按照《2018年應屆畢業生推免生工作進程表》時間安排組織學生上交表格、材料,并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核,9月12日下午16:00前,将符合推薦資格學生的材料按相應學部報教務科或校區教務辦。教務處和校區教務辦須對申報學生的論文(專利)成果進行查新驗證。

(三)各學部需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學生申報成果的學術水平和學術價值,以及獲獎成果的真實性等進行評審和鑒定,并填寫《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專家評審表》。學部将常規創新推薦、破格創新推薦、特殊創新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分類彙總。

(四)9月14日,召開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聽取各學部的彙報,領導小組對學生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查和确認。學校領導小組根據資格審查通過情況下達相應名額。

(五)9月15日,各學部組織創新推薦工作專家組答辯會,為增加答辯的透明度,各學部要提前公布答辯會的時間地點,學生自願旁聽。答辯評審專家不僅要對答辯學生成果的水平和創新性進行考察,還要對其所承擔完成的實驗研究内容、過程、結果進行提問,考察其是否真正親自參與完成的情況。答辯工作人員須做好答辯記錄存檔備查。

(六)學生參加創新推免答辯,簡介其成績條件、主要介紹創新成果、重點彙報自己一項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論文)進行答辯;陳述時間5分鐘、專家提問3分鐘;專家組根據學生的創新能力、學術專長、培養潛質等綜合素質,經過讨論,以記名方式投票,按學部分配名額數當場确定推薦人選。

常規創新推薦的學生須獲得1/2以上票數;破格、特殊創新推薦的學生須獲得2/3及以上票數。

(七)推薦人選确定後,各學部負責将創新推薦名額獲得人員名單報教務處,同時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9月18日上午11:00前,組織并報送“創新推免生填寫推免生數據庫”。

五、組織領導與工作安排

創新人才推免生選拔工作在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學校按照人文、社會科學、理學、工學、信息科學、地球科學、白求恩醫學、農學等八個學部組成創新推薦工作專家組,成員由相關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7~9人組成。

教務處與各校區教務辦協助相關學部落實創新推薦的具體工作,各學部所屬學院與下列聯系人溝通工作,按規定地點報送材料。

(一)人文、社會科學、理學、信息科學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教務處教務科

聯系人:王彥飛,電話:85166415

(二)工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東區教務辦

聯系人:周偉,電話:85095794

(三)白求恩醫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醫學部人才培養辦公室

聯系人:吳運濤,電話:85619956

(四)地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北區教務辦

聯系人:苗廣文,電話:88502241

(五)農學部的各學院材料報西區教務辦

聯系人:王衛宏,電話:87836132

附件:1.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審批表

2.吉林大學創新推薦專家評審表

3.學院申報2018年創新人才推免研究生彙總表

                       

    教務處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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