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國家中長期語言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及《國家語言文字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切實發揮學校在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礎作用,現将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予以轉發,望全體師生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切實做好語言文字使用規範工作。
附件: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
教務處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