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0〕247 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有關文件精神(詳見國家留學網中的《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為做好我校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各單位要結合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教師培養計劃,本着“按需選派、學用一緻、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符合條件的具有培養潛力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留學。優先推薦“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國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優先推薦入選國家和教育部各類人才計劃的人員及團隊成員。
二、選派方式
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推薦、國家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除符合《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規定的申請條件外,還應滿足如下條件:
㈠單位公派留學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2年。
㈡申報“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教師,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人員應為學科帶頭人或學術骨幹,原則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職務或獲得博士學位的青年骨幹教師。申請時需提交國外邀請函(含意向性)及外語水平合格證明。
㈢已錄取及以前錄取尚未派出的國家留學基金項目、校際交流項目和學校統一選拔的單位公派項目人員,以及已申請其他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項目尚無審批結果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
四、選拔程序
㈠個人申請:教師個人向本單位提出申請。
㈡單位推薦: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年度留學派出計劃,對推薦人選進行嚴格審核并确定申報人選,分類排序,上報學校。
㈢學校審核:學校對教師申報資格進行最後審定,審定的各項目推薦人選在校園網上公布。
㈣國家确定:學校上報推薦人選,由留學基金委确定資助人選。
㈤公布結果:在校園網上公布最終錄取人員名單。
五、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關事宜請參照《吉林大學青年教師海外學術研修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在國家确定資助人選後,學校将統一組織派出前培訓。
六、日程安排
㈠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2011年1月6日(星期四),個人向各單位提出申請并填寫《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
㈡2011年1月7日(星期五)——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各中層單位負責人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内容及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确定人選,分類排序,分類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㈢2011年1月11日(星期二),中層單位向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報送材料,材料包括《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原件及電子版、《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中層單位負責人員名單》原件及電子版、外語考試證明和邀請函(含意向性)的複印件。電子版請用電子郵件發至指定郵箱。
㈣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前,按項目要求審查申報資格,彙總材料,報學校确定人選,在校園網上公布推薦人選名單。
㈤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拟推薦人員通過國家留學網網上報名系統在線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以下簡稱《留學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以下簡稱《意見表》)等相關表格,确認無誤後,在網上正式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交并打印出所有正式提交的表格。拟推薦人員将打印出的相關表格及有關佐證材料(複印件)一并送交所在單位進行審核,由中層單位代替學校在《意見表》中手寫推薦意見(注意不能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也不能由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将推薦意見以word文檔格式發至指定郵箱(word文檔文件名為“單位名稱”-“推薦人姓名”格式)。
㈥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2011年3月17日(星期四),由被推薦人本人将所有正式材料原件及其有關佐證材料(複印件)2份(材料均使用A4複印紙打印,《申請表》第1頁粘貼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職稱證書”由學校統一出具證明),用曲别針别好,并将相關材料報送人事處師資培養科。由人事處師資培養科統一履行學校簽字、蓋章手續。經學校審核通過後統一上報。
七、有關說明
㈠根據學校師資隊伍的整體規劃,學校将繼續加強青年教師的海外研修工作。請單位對此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并積極配合,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指派同行專家指導教師申報,協助申報教師完成研修目的、研究課題及研修計劃等相關内容的論證、審核及材料組織工作,并嚴格把關,确保推薦質量。
㈡為做好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等相關項目的推薦工作,申請人如是“985工程”科技創新平台、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211工程”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基地以及國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幹成員的,請在《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及《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的“備注”欄内注明相關名稱。
㈢為了使廣大教師有更多的出國機會,建議符合以下相關條件的教師申報各類項目中的專項項目:
1.由于“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每年的申報人數不足,建議數學、物理專業符合高級研究學者條件的優秀教師積極踴躍申報“傑出青年高級研究學者赴國外研修數學物理項目”;其他符合申報高級研究學者條件的教師也應申報“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項目”。
2.建議符合申報國家公派訪問學者(含博士後研究)項目的教師,還應首選申報該項目中的“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項目”中的專項國别項目。
3.由于“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每年的申報人數不足,建議新畢業來校的年輕教師在條件符合的情況下申報該項目。
㈣根據推薦渠道不同,我們将推薦項目分為“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和“其他國家公派項目”兩大類。申請第一類項目人員可以兼報第二兩類項目,但必須明确第一志願。所在單位須針對兩類項目分别排序,分别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上報。
㈤根據留學基金委的規定,研究生項目原則上隻允許就讀高校的全日制在讀學生申報,委托的在職生和定向生暫不考慮。
㈥請各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申報材料,各中層單位負責人也應認真審核。如學校發現申報材料不實,将取消申報人自申報之日起3年内申報資格,其所在中層單位也将減少下一年度國家公派項目推薦限額。
㈦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相應出國項目的要求參加外語測試或培訓,并将成績單原件交人事處師資培養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系,獲取邀請函(含意向性,建議派出時間在2011年10月1日以後)。學校在确定推薦人選時,将優先考慮外語成績及邀請函(含意向性)齊全的申請人。至2011年3月17日學校上報前仍不具備外語合格成績或邀請信者,将自動取消推薦資格。
寒假期間報名參加在東北師範大學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培訓的教師請在《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外語語種成績及時間”欄目中注明。
㈧申報人員申請時無須上交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費及體檢表。
㈨由于選派過程多數時間處于寒假期間,因此有部分要求和說明如下:
1.為給予各位申報教師更多的時間,此通知先于國家留學基金委《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上網,由于曆年申報指南變化不大,因此大家可先參考2010年通知,熟悉項目類别和所需材料等相關要求。待2011年1月5日後國家留學基金委《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正式上網,再按照今年的項目要求選擇申報項目。
2.請各位申請人寒假期間随時關注學校的校内通知或查看個人郵箱,了解自己的申報選拔情況,按要求填寫、提交相應材料。
3.确定的推薦人通過國家留學網報名系統網上提交申報材料時間為2011年2月20日至2011年3月20日。根據以往經驗,提交較集中的時間為3月初各大學開學後,屆時網絡将十分擁堵,建議各位推薦人能提前熟悉系統、提前提交表格,提前到人事處申報材料。
聯系單位: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郭廣建 舒暢
聯系電話:85167447
傳 真:85167448(傳真件上請注明師資培養科收)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lilq@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申請表》
2.《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3.《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中層單位負責人員名單》
人 事 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