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2012年""有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2】16号)精神,2012年""部分項目申報工作将于3月、7月分兩批進行。現就創新人才長期項目、短期項目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平台和"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及申報條件
1.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含部分急需人文社會科學領域)
根據《引進暫行辦法》,申報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國際知名企業或金融機構擔任正教授或相當職務;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以及經濟金融、管理等領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國際重要科技獎項或掌握重要實驗技能、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2)申報人在年齡、學曆、職務、職稱等方面需破格的,請說明理由。
(3)部分急需人文社會科學引才重點學科領域、申報條件及材料要求等有關事項,請直接咨詢人事司人才與專家工作處,聯系人:孫趙君 電話:010---66096829。如上級有相關文件印發,學校會及時通知。
2.創新人才短期項目
根據《 ""短期項目實施細則》,申報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人須系國家科技、産業發展和學科建設急需、緊缺領域的領軍人才或學術帶頭人,符合《引進暫行辦法》規定的引才标準(詳見長期項目人選申報條件第1條)。
(2)在國内工作單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務,能做出實質性貢獻。
(3)已與用人單位簽訂至少連續3年、每年在國内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識産權的歸屬。
3.計劃項目
根據《青年引進工作細則》,申報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屬自然或工程技術領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學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經曆。國内取得博士學位的,應在海外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3)回國(來華)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
(4)引進後全職回國(來華)工作。
(5)是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對博士在讀期間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應屆畢業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績的申報人,可以突破年齡、任職年限等限制,破格引進。計算年齡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該批申報截止時間。
二、申報材料
1.紙質材料要求:每位申報人的申報書和附件合并裝訂,申報人其他個人信息表另附。申報書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
(1)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
(2)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意向性工作合同複印件;
(4)在海外任職的證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産品證書)複印件或證明材料;
(6)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
(7)獎勵證書複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項目申報人的附件還應包括3封國外同行專家的推薦信。
2.電子文檔要求: 電子文檔内容需與紙質材料完全一緻,文件夾名稱為申報人姓名,文件夾内容包括"XXX 申報書"、"XXX 附件"、"XXX 個人信息表"三個文件。
3.申報材料文本請登陸""網站 ()下載 。
4.材料報送時間
各單位于2012年3月1日前将有關申報材料報送人事處人才引進科。2012年第二次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2012年7月1日。
三、其他事項
1.回國時間。創新人才長期項目、"計劃"項目的申報人,申報時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内工作;已經在國内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該批次申報截止日前6個月内。
2.申報次數。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新人才短期項目的申報人,最多可申報兩次,但不得連續申報。
3.填報要求。申報人應客觀、如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不得空項、漏項。請有關單位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确保信息真實、完整。
4、意向性合同相關事宜請與人事處人才引進科聯系。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 高宇 豐碩
聯系電話: 85167448 13039203836
人事處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