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28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長人社〔2012〕8号)精神,為做好我校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範圍
從事科學、技術、管理等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專業技術人員。
已享有下列榮譽的,不再參加此次評選: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中央直接掌握聯系的高級專家、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省級拔尖創新人才、省級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省管優秀專家(省高級專家)、市級拔尖人才、市級有突出貢獻專家、市級優秀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申報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不得兼報2012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和第十二批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評選。
二、選拔條件及要求
具體選拔條件及要求詳見《 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條件》(附件1)和《申報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要求》(附件2)。
三、選拔名額
我校推薦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不超過10名,各單位限推薦1名人選。
四、選拔程序
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候選人,需經個人申請,基層單位推薦,學校評審确定推薦人選後,将相關申報資料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上報材料要求
1、《長春市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表》 (附件3,以下簡稱申報表),《申報表》一式3份,不得更改原表格式,一份随冊裝訂,不貼照片;二份單獨呈報,均貼照片,并上報電子文檔。“推薦單位意見”一欄,由學校統一蓋章。 “突出事迹介紹”一欄,要選近五年最高層次的業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精簡标列(含标點符号不超過288字,不分段落,沒有原件的業績不要填寫)。所獲獎項必須逐項标明獲獎時間、項目名稱、獎勵級别、獎勵名稱、個人排序等(如“2005年5月‘大功率半導體激光陣列模塊’獲吉林省科技進步1等獎〈第2名〉”)。
2、《長春市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彙總表》(附件4,以下簡稱彙總表),《彙總表》上報一份,須加蓋推薦單位公章,要使用A3複印紙打印,并上報電子文檔。《申報表》和《彙總表》中的突出事迹文字内容必須一緻。
3、個人報送材料必須統一用A4紙打印或複印,一式一份,裝訂成冊。按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要求,每頁複印件上中層單位都要加蓋公章,凡入冊的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原件請單獨放置在标準的檔案袋中,并在檔案袋封皮上醒目地标明申報人的姓名、所在單位和申報系列),原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審驗後即返回。具體要求如下:
⑴推薦材料封面(禁止使用塑料質封面,樣式見附件5)
⑵所有材料複印件均真實有效的證明(樣式見附件6,由所在中層單位出具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⑶本冊材料目錄
⑷《長春市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表》
⑸先進事迹材料(重點叙述申報人員的貢獻、成果、道德風範等方面的事迹,1000字以内,加蓋推薦單位公章,上報電子文檔)
⑹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
⑺最高學曆畢業證、最高學位證複印件
⑻榮譽或獎勵證書複印件
⑼專利證書複印件
⑽有代表性的成果複印件(論文複印封面、目錄及本篇文章,著作複印封面、簡介和目錄,科研項目複印合同書)
⑾與學術技術水平及業績貢獻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複印件
上述複印件必須與所提供的原件一緻,材料冊合計厚度不能多于1.5厘米,評審結束後不退還本人。
六、報送時間要求
所有申報材料請于2012年3月29日上午11:00之前報送人事處技術幹部科(中心校區行政樓821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他
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上報候選人進行資格核查,通過者交由相關專家和學者組成的評選工作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确定的候選人進行集中評議,并通過民主投票方式确定拟定人選。拟定人選報市人才辦及市政府批準後,在《長春日報》公示無異議,由市政府頒發榮譽證書,并一次性獎勵人民币五千元。
2、經咨詢上級有關部門,2012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和第十二批吉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的評選工作将于2012年4月開展。
聯系人:王甯 高月
聯系電話:85166483
電子郵箱:nwang@jlu.edu.cn
附件: 1. 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條件
2. 申報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要求
3. 長春市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表
4. 長春市2012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彙總表
5. 申報材料封面
6. 材料複印件均真實有效的證明
人事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