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13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錄取通知書》(留金發〔2013〕3050号),我校吳海琳等42人被确定為該項目人選。現将派出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出資格、時限
被錄取教師均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派出,留學身份、留學國别、資助期限、派出方式等以《2013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錄取人員名單》(詳見附件)為準。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14年9月30日。
二、有關要求
1.錄取教師的有關要求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2013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錄取通知書》(留金發〔2013〕3050号)。
2.被錄取教師在獲得本留學資格的同時,其以前已獲得的、尚未執行的其它學校備案的出國留學項目資格自動取消;在獲得本次留學資格後,不得放棄,也不能再申請其它國家或單位公派留學資格。保證按時出國,不得推遲派出時間或延長在外時間,不得改變國别和外方院校。
3.已錄取教師,參加東北師範大學出國外語培訓班者,持外語培訓總結、培訓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吉林大學教師國内進修審批表》(均為A4紙,《審批表》如未提交,表格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主頁http://rsgl.jlu.edu.cn下載),未報銷者于2014年4月以後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辦理外語培訓費報銷手續,報銷額度為培訓費的一半;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取得合格成績者,考務費全額報銷。
各附屬醫院、農學部各學院的教師培訓經費由所在單位及個人承擔。
三、其他
1.為縮短派出人員的準備周期,提高國家公派錄取率、派出率,該項目要求在申報時應提交外方院校或研究機構正式邀請函、達到外語合格标準、依托科研項目和研究課題的選拔辦法,請各單位組織拟申請國家公派留學項目的教師,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2.為鼓勵教師出國研修,學校在經費上将仍繼續資助出國教師,出國人員在辦理出國手續時所發生相關費用經審核後可以辦理報銷手續。
各附屬學院、農學部各學院的教師相關費用由所在單位及個人承擔。
3.請錄取教師自行查詢國家留學網《出國留學人員須知》(詳見http://www.csc.edu.cn)。
4.錄取教師可自行加入國家留學基金委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QQ群:243394927。
5.學校組織召開2013年公派出國研修項目錄取人員派出工作有關情況說明會另行通知。
6.辦理手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聯系,聯系電話:85167447。
附件: 2013年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二批錄取人員名單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3年12月25日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