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教人廳函〔2014〕9号)精神,為做好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的選拔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應具有中國國籍,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範履行崗位職責,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努力工作。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近5年來(2009年1月1日以來)取得的專業技術業績、成果和貢獻突出,得到同行專家的認可,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㈠在自然科學研究中,學術造詣高深,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或者研究成果有開創性和重大科學價值,得到國内外同行專家公認,達到國内領先水平。
㈡在技術研究與開發中有重大發明創造、重大技術革新或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難題;或者長期工作在工農業生産和科技推廣第一線,有重大技術突破,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發展;或者在技術成果轉化為生産力和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推廣中業績突出,産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㈢長期工作在醫療衛生工作第一線,醫術高超,治療疑難、危重病症成績突出;或者在較大範圍多次有效預防、控制、消除疾病,社會影響大,業績為同行所公認。
㈣在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為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的科學理論依據,具有特殊貢獻。
㈤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成績卓著,對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做出突出貢獻,是學科領域的帶頭人。
㈥在宣傳文化領域,成績卓著,對經濟社會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學科建設、宣傳文化領域改革創新和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突出貢獻,是本領域的帶頭人。
㈦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教練執訓工作第一線,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改革發揮了重大作用,具有國際領先的教育教學理念、堅實的學科教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在所從事的學科教學和教練執訓領域中,能力和水平處于全國領先地位,起到帶頭和示範作用,為同行所公認。
㈧在其他行業、領域為經濟社會發展、民生建設作出突出貢獻。
二、選拔名額
教育部核定我校的選拔名額為12名,各單位限推薦1名人選;符合條件的“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可按程序推薦,不占選拔名額。
三、選拔程序
㈠個人申報。凡符合選拔條件的人員均可申報。
㈡單位推薦。
1.各中層單位學術委員會對本單位申報人員進行評審;未被學術委員會覆蓋的中層單位,可視實際情況聘請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本單位申報人選的評審。
2.中層單位黨政聯席會議,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及學術委員會(專家組)評審情況确定推薦人選。
㈢學校評審推薦。學校成立以學術委員會成員為主的專家組對各單位确定的推薦人選進行評審,向學校提出推薦候選人建議名單。
㈣校内公示。學校對候選人名單予以公示。
㈤确定并上報人選。學校研究确定人選并将推薦候選人名單及相關材料上報。
四、上報材料要求
㈠申報人員需按要求填寫《吉林大學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簡表》(附件1),标準A3紙打印,原件一份加蓋本單位公章,複印件一式25份,并附電子文檔。
㈡申報人員需按要求填寫《吉林大學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評選推薦一覽表》(附件2),标準A3紙打印,原件一份加蓋本單位公章,并附電子文檔。
五、材料報送時間要求
所有申報材料請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4:00之前報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技術幹部科(中心校區行政樓821室)。
六、其他
㈠已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特殊津貼不可重複享受。
㈡在我校擔任領導職務後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㈢各單位要對申報人員上報表格中所填寫的項目、專利、論著和獲獎等成果材料要認真審核。對弄虛作假、虛報業績者,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推薦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聯系人:王甯 孫祺
聯系電話:85166483
電子郵箱:jsgbk @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學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申報簡表
2.吉林大學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評選推薦一覽表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