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單位: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進行2014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吉教行審字〔2014〕6号)精神,為做好我校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人員範圍
符合《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高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尚未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的我校符合申請條件的在職教師。
參加曆年崗前培訓理論課考試不合格且專業技術職務未達到副教授及以上的教師不得參加本次認定。
二、申報方法
符合認定範圍的人員應采取“網上報名”形式,在網上提出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注冊并按照要求錄入、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信息,确認無誤後利用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錄入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網報錄入申請信息時,包括“上傳照片”項在内,應由申請人錄入的項目,無論是“必選項”,還是“可選項”,均不得空項。
網報網址:http://www.jszg.edu.cn。
網報時間:10月10日(星期五)~19日(星期日)。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下列需自行打印或提供複印件的材料,除有特殊要求外,統一用A4紙打印或複印。要求提供的複印件,申請人需在本人提交的每份複印件左下方簽名。所有需要提交的照片背面需注明單位及姓名。
(一)所有申請人均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利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一式兩份,以下簡稱《申請表》。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利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以下簡稱《鑒定表》。
3.身份證複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均需複印,申請人簽字)。
4.《吉林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體格檢查表》,以下簡稱《體檢表》(詳見附件1,請到省内指定的醫院檢查)。
5.與《申請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為申請人當年所照正面免冠)照片一張,粘貼到“《教師資格證書》用照片粘貼單”上(詳見附件2)。
(二)根據申請人申請身份不同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師範教育類畢業的申請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師範教育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大學成績單原件(在申請人個人人事檔案中)和複印件,如果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與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名稱既不一緻,又不相關,還應同時提交與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名稱一緻或相關的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二級乙等及以上,漢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話語音課教師和口語課教師應當達到一級乙等水平,以下簡稱《普通話證書》)。
2.非師範教育類畢業的申請者(非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非博士學位)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與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一緻或相關的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吉林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以下簡稱《合格證書》)。
(3)《普通話證書》。
3.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申請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與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名稱一緻或相關的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2)副教授及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在我校教師職務聘任工作中晉升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在最終報送申報材料前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到我處開具職稱證明)。
4.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者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博士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如果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與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名稱既不一緻,又不相關,還應同時提交與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名稱一緻或相關的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四、收費标準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規定,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教師外,均需向吉林省教育廳繳納教師資格考試費320元/人。
(一)聘任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在職教師。
(二)已獲得博士學位的在職教師。
(三)師範教育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的在職教師。
五、工作程序
(一)申請人工作程序
1.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表》時,請嚴格按照“《申請表》在線填表說明”(詳見附件3)的要求填寫。《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課程)”項原則上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相一緻(如果有不一緻的,還需同時提交與本人申請的任教學科名稱一緻或相關的畢業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如有其他特殊情況請事先與我處溝通)。
2.申請人在下載填寫《鑒定表》時,請參照“《鑒定表》填表說明”(詳見附件4)的要求填寫。
(二)各單位工作程序
1.請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林大學教師資格認定”QQ群(群号:128545230,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将在群内對各中層單位在填報時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各單位在報送材料前,請在群内先與我處預約,我處将對各單位申報情況生成花名冊發給各單位,請各單位打印該花名冊。該花名冊須經申請人、指定的審核人和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後,與其他申報材料一并報到我處。
2.各單位指定專門的工作人員審核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确認無誤後在申請人所提交的身份證複印件右下方簽名,并把身份證原件返還給申請人。
3.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統一為本單位申請人填寫《申請表》中相關欄目。具體填寫要求為:
(1)“思想品德鑒定意見”欄: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2)“身體和健康狀況”欄:根據《體檢表》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3)“修學教育學(高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高等教育心理學)課程情況”欄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果”欄: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4.各單位将申請人的相關材料的複印件按材料清單(詳見附件5)上的順序裝入檔案袋中,把材料清單粘貼于檔案袋上,并請指定的工作人員在檔案袋的材料清單上簽名。
六、有關要求
(一)獲得國外院校的學曆學位證書,必須提交經國家留學服務中心的認定證明。
(二)體檢應在省内指定的醫院(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二醫院,吉林大學白求恩第三醫院,省醫院)。《體檢表》要求不能空項,各種檢查化驗單據無需粘貼在《體檢表》上,《體檢表》請粘貼一張與《申請表》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上單位公章将最終由我處統一加蓋我處公章,《體檢表》内“體檢單位意見”欄必須有體檢醫院的綜合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申請人應認真核對本人填報信息,《教師資格證書》生效後,如果證書上申請人相關信息與個人事實不符的,後果自負。
(四)申請人的相關證書原件(除身份證外)暫由各單位保存,以備省教育廳主管部門來學校現場辦公時審核,審核時間及審核順序将在校内網“校内通知”中另行通知。
(五)《合格證書》待成績公布後由學校統一在校内網“校内通知”中另行通知。
七、時間安排
(一)10月10日(星期四)~19日(星期日)
申請人進行體檢,中層單位進行思想品德鑒定等項工作,指導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和《鑒定表》并簽署意見。
(二)10月20日(星期一)~22日(星期三)
各中層單位将相關材料(除各種證書原件外)和費用統一交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師資培養科。
辦公地點:前衛南區行政樓820室
聯 系 人:舒暢 曲裕吉 李立群
聯系電話:85167447
附件:1.《吉林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體格檢查表》
2.《教師資格證書》用照片粘貼單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線填寫說明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填寫說明
5. 材料清單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