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關單位:
根據《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管理辦法》(校發〔2020〕261号)、《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實施細則》(校發〔2020〕262号)、《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期管理及考核晉升實施細則》(校發〔2020〕263号)、《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服務保障實施細則》(校發〔2020〕264号)以及《吉林大學“匡亞明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參考标準》《吉林大學“匡亞明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期刊目錄》《吉林大學“匡亞明學者”重大科研成果獎勵目錄》《吉林大學“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參考标準》《吉林大學“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期刊目錄》《吉林大學“唐敖慶學者”重大科研成果獎勵目錄》《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本科教學)》《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培養業績考核結果運用(本科教學)》《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研究生指導)》等文件要求,按照《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校發〔2020〕288号)工作安排,學校決定組織開展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崗位介紹
人文社會科學學科設立“匡亞明學者”人才崗位,自然科學學科設立“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合稱為“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
二、崗位類型
1.卓越教授A崗:長聘崗位,聘至入選者退休。
2.卓越教授B崗:準長聘崗位,進入長聘階段的,聘至退休。
3.領軍教授A崗:準聘崗位,超過《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實施細則》(校發〔2020〕262号)中規定的年齡上限後不符合晉升标準的,聘任至領軍教授B崗。
4.領軍教授B崗:準長聘崗位,進入長聘階段的,聘至退休。
5.英才教授崗位:準聘崗位,最長兩個聘期,每個聘期五年,聘期結束後不再聘任。
6.青年學者崗位:準聘崗位,一個聘期,聘期五年,聘期結束後不再聘任。
三、申報基本條件
1.面向對象:學校全職在崗教師。
2.職務要求:申報卓越教授、領軍教授、英才教授崗位申應具有教授職務,申報青年學者崗位應具有教授、副教授或講師職務。
3.年齡要求:申報青年學者崗位的,人文社會科學學科教師不超過40周歲(男:1978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42周歲(女:1976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自然科學學科教師不超過35周歲(男:198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37周歲(女:1981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申報領軍教授A崗的,人文社會科學學科教師可聘任至55周歲(196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自然科學學科教師可聘任至50周歲(1968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注: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四、申報渠道類型
1.“人才選聘”渠道可申報卓越教授A崗、卓越教授B崗、領軍教授A崗、領軍教授B崗和英才教授崗位。
2.“業績選聘”渠道可申報卓越教授B崗、領軍教授B崗、英才教授崗位和青年學者崗位。
3.“人才遴選”渠道可申報英才教授崗位。
4. “業績遴選”限額渠道,可通過《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實施細則》(校發〔2020〕262号)中“第十條”描述的四種途徑申報相應崗位。
(上述渠道申報要求詳見《附件1:申報渠道詳細說明》)
五、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中層單位申報輔導(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1日,三天)
中層單位須在10月19日至21日之間完成本單位“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的申報輔導工作,梳理彙總疑難問題,以電話形式緻電85166067/13504472994登記,或以電子版形式發送至郵箱handanao@jlu.edu.cn。
(二)相關職能部門現場答疑(2020年10月22日)
答疑時間: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9:00
答疑地點:中心校區鼎新圖書館四樓多功能報告廳
(三)個人申報(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9日,十一天)
操作方法:申報人登錄吉林大學網上辦事大廳進行網上申報,具體操作步驟詳見《附件2: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申報操作手冊》《附件3: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申報系統操作視頻》。
1.符合聘任參考條件及聘任參考标準具體指标的,可通過“人才選聘”或“業績選聘”或“人才遴選”渠道自願【就高擇一】崗位申報。
2.不符合聘任參考條件及聘任參考标準具體指标的,經所在中層單位限額推薦後,獲取遴選申報碼,可通過“業績遴選”渠道申報相應崗位。
(四)中層單位真實性審查及綜合鑒定(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5日,七天)
操作方法:
1.中層單位申報材料審查人登錄申報系統,下載申報人申報材料(申報書及佐證材料附件),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
2.中層單位召開教學委員會、學術委員會、黨委會和黨政聯席會,對申報人的政治表現、師德師風、教育教學、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違規違紀違法等情況做綜合鑒定,提出推薦意見。
3.中層單位黨政負責人(院長/所長,黨委書記/黨總支書記)登錄申報系統,進行審核操作。
4.中層單位逐一填寫《附件4: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審批表(申報人:xxx)》,彙總填寫《附件5: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推薦彙總名單(xx學院)》。
将推薦材料電子版(含申報人申報材料)彙總打包發送至郵箱handanao@jlu.edu.cn(注:申報材料請務必規範命名為:xxx申報書、xxx佐證材料、xx學院推薦材料)
将推薦材料紙質版加蓋中層單位黨委公章報送至人才工作辦公室人才發展科(中心校區鼎新樓A區607室)。
聯系人:韓丹翺
聯系電話:85166067/13504472994
(五)資格審核(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0日,五天)
紀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發展規劃處、研究生院、教務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黨委教師工作部)、人才工作辦公室、保衛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先進技術研究院等相關職能部門,分别對申報人在政治紀律與政治規矩、意識形态、學術準則與誠信、人才培養、教育教學、師德師風規範、違法違紀行為、綜合治理與國家安全、實驗室與設備管理、GF等方面進行把關審核,提出推薦意見。
(六)業績複核及評價(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5日,五天)
研究生院、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人才工作辦公室等職能部門,參照《吉林大學“匡亞明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參考标準》或《吉林大學“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參考标準》或《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本科教學)》或《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研究生指導)》,對申報人的教育教學、人才培養、學術水平、實際貢獻等情況進行複核及評價。
(七)校外同行評議(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16日,預估,一個月以上)
評議對象範圍:
1.“業績選聘”渠道中,僅符合《吉林大學“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參考标準》中關于“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量化标準的申報人員。
2.“人才遴選”渠道申報人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
3.“業績遴選”限額渠道(特殊業績貢獻申報)人員,參照《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實施細則》(校發〔2020〕262号)中“第十條”描述的遴選途徑第3點。
4.“業績遴選”限額渠道(跨學科申報)人員,參照《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實施細則》(校發〔2020〕262号)中“第十條”描述的遴選途徑第4點。
(八)校内專家評審(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預估,五天)
評審對象範圍:
1.“業績選聘”渠道中,僅符合《吉林大學“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科研業績參考标準》中關于“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量化标準的申報人員。
2. “人才遴選”渠道申報人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
3.“業績遴選”限額渠道所有申報人員(延長成果年限申報、越級申報、特殊貢獻申報、跨學科申報)。
(九)學校會議審議(第一批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五天)(第二批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8日,十天)
人才工作辦公室彙總整理相關意見,報學校教學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及人才與學術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會議審議,确定拟聘人選。
(十)拟聘人選公示
學校對拟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一)崗位聘任
公示無異議,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學校按相應層次崗位對拟聘人員予以聘任。
六、業績遴選渠道限額分配說明
(一)遴選原則及名額分配方法
參照《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實施細則》(校發〔2020〕262号)中“第十條”。
(二)遴選名額分配指标
各中層單位遴選名額分配指标詳見《附件6: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業績遴選渠道(限額申報)推薦名額指标》
(三)首年遴選名額分配
各中層單位首年推薦遴選人員限額不超過5年遴選總額的60%。其中,院長(所長)有權優先獨立行使推薦權,優先推薦1名遴選渠道申報人員,同時為本單位遴選推薦人員的教育教學、人才培養、學術水平、實際貢獻和現實表現等方面做信譽擔保。
(四)遴選渠道申報方法
各中層單位向人才工作辦公室領取首年遴選申報碼,确定首年限額推薦人選,發放遴選申報碼後,申報人方可登錄申報系統申報業績遴選渠道。
七、注意事項
1.申報人同時符合科研業績參考标準和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的,可按要求自願【就高擇一】崗位申報,建議優先申報人才培養業績渠道(參照《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本科教學)》或《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研究生指導)》)。
2.原“匡亞明/唐敖慶”特聘教授和“長白山學者”特聘教授,可申請英才教授崗位,按選聘程序聘任。
3.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可申請英才教授崗位,按遴選程序聘任。(不占用本單位遴選申報名額)
4.準聘長聘系列教師須進入長聘階段方可申請相應人才崗位。
5.通過業績遴選渠道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本年度其他渠道申報資格。
6.“雙肩挑”申報人員(黨組織關系隸屬于機關黨委)須經本人所從事專業技術領域所在的中層單位教學委員會、學術委員會、黨委會、黨政聯席會審核,填寫申報單位為某某中層單位黨委。
7.本次聘任關于“年齡、入職年限、業績成果”的截止日期按2019年12月31日計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的業績成果可自願選擇在本次申報工作中使用或在聘期結束後參加聘期總結考核中使用,僅限用一次(即:如有業績成果在本次申報中使用,在聘期考核中不能二次使用)。
8.對于校外引進人才和在校工作時間不滿3年的申報人,首聘期考核标準按聘任标準執行(同檔考核)。
9.在校工作時間滿5年的申報人,各項業績須以吉林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或責任單位;校外引進人才和在校工作時間不滿5年的申報人,未入職期間的各項業績不限第一署名單位或責任單位,須自行提供相關單位佐證材料。
10.進入國家級人才稱号會評階段的申報人,通過人才選聘渠道申報卓越教授B崗和領軍教授B崗的,需提供進入會評階段佐證材料(以國家相關部委正式會評通知為準)。
11.待遇兌現起始日期為2020年7月1日。其中,原“匡亞明/唐敖慶特聘教授”、原“長白山學者”特聘教授,如在本次聘為英才教授崗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願就高選擇年薪制(新标準)或年崗貼制(原标準),待遇兌現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個聘期(五年),續聘期薪酬待遇統一參照按新标準執行。
12. 根據《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校發〔2020〕288号 )有關規定,卓越教授A崗和領軍教授A崗中認定的國家級人才(含學校臨床醫院和口腔醫院)薪酬待遇按照校内标準由學校負責發放(不含業績津貼),臨床醫院和口腔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薪酬基礎上進行配套支持。
13.通過《吉林大學人才引進辦法》(校發〔2018〕39号 )引進的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非國家級人才稱号獲得者)可通過人才選聘渠道申報卓越教授B崗、領軍教授B崗。
14.本次人才崗位聘任工作僅限“校内增選”人員,“校外引進”人員暫不接受申報。目前尚未實施準聘長聘制度的相關中層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學科建設發展或承擔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等實際情況,從卓越教授、領軍教授、英才教授、青年學者中選擇崗位,參照選聘或遴選程序,面向海内外公開招聘急需人才,一事一議。
15.學校計劃于2021年3月啟動第二批聘任工作,待遇兌現自2021年1月1日算起,新入選國家級人才項目及進入會評階段人員待遇兌現自正式文件印發的下個月開始計算。
八、異議受理
“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管理過程中涉及個人權益維護的,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人社部發〔2014〕45号)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為保障本次人才崗位聘任工作的順利進行,在申報過程中,涉及異議或舉報等問題,除相關中層單位受理之外,可以以實名形式向以下單位反映:
1.紀委辦公室(政治紀律與政治規矩及違法違紀方面)
2.黨委宣傳部(意識形态方面)
3.發展規劃處(學術準則與誠信方面)
4.研究生院(研究生培養方面)
5.教務處(本科教育教學方面)
6.黨委教師工作部(師德師風規範方面)
7.人才工作辦公室(國家級人才有關問題)
8.保衛處(綜合治理與國家安全方面)
9.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實驗室與設備管理方面)
10.先進技術研究院(GF項目、專利及獲獎方面)
九、其他
學校人才與學術工作領導小組統領“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隊伍總體建設工作,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務的統籌協調。崗位聘任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和中層單位應緊密配合,各負其責,共同把好拟聘人選的政治關、師德關、育人關和學術關。
未盡事宜,請及時與相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聯系咨詢:
(一)網上申報技術咨詢
網上辦事大廳平台,電話:85167650
(二)相關業務咨詢
1.人才選聘、人才遴選、業績遴選(特殊貢獻申報)渠道相關業務請咨詢:
韓丹翺(聯系電話:85166067/13504472994)
蔣 磊(聯系電話:89888982)
2.“匡亞明學者”科研業績參考标準相關業務請咨詢:
于曉海(聯系電話:85167056)
龐原鵬(聯系電話:85168697)
3.“唐敖慶學者”科研業績參考标準相關業務請咨詢:
胡家瑜(聯系電話:85168635)
溫慶波(聯系電話:85167024)
4.“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本科教學)相關業務請咨詢:
劉成萌(聯系電話:85166422)
金祥雷(聯系電話:85166259/85167210)
5.“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培養業績參考标準(研究生指導)相關業務請咨詢:
蘇 明(聯系電話:85166261)
孫曙光(聯系電話:85167679)
附件1: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申報渠道詳細說明
附件2: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申報操作手冊
附件3: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申報系統操作視頻
附件4: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聘任審批表
附件5: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推薦彙總名單
附件6:吉林大學“匡亞明/唐敖慶學者”人才崗位業績遴選渠道(限額申報)推薦名額指标
附件7:模闆《申報人xxx:佐證材料》
紀委辦公室
黨委宣傳部
發展規劃處
研究生院
教務處
科學技術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黨委教師工作部)
社會科學處
保衛處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
先進技術研究院
人才工作辦公室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