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校下發的《吉林大學教師考核工作實施辦法》文件要求,2019年需對在編在崗教師進行中期考核。結合要求各中層單位報送教師考核實施細則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将2019年教師中期考核工作預布置如下。
一、中層單位相關工作準備
本次中期考核是對2018-2019兩年度的教師教學和科研業績進行的定量考核。各中層單位近期即可結合本單位教師的歸屬類型情況,及時對本單位教師考核期内的教學科研情況進行整理,為教師中期考核工作的順利推進做好準備。
二、學校工作計劃
(一)對各中層單位報送的考核實施細則進行審定
學校教師考核工作小組将對各中層單位報送的考核實施細則進行逐一審定。審定通過的,相關中層單位可按報送的考核實施細則組織中期考核工作;審定不通過的,已報送的考核實施細則退回相關中層單位按照要求重新修改和報送,待細則通過審定後方可組織中期考核工作。
(二)布置開展教師中期考核工作
各中層單位按照審定後的考核實施細則,開展教師中期考核工作,将考核結果報送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根據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将考核結果的使用落到實處。
(三)考核政策的調整和完善工作
由于國家和學校對教學和科研的評價體系都處在探索期和不斷調整期,因此學校對考核的相關标準要求也會不斷調整完善,各單位的考核實施細則也應是随着學校要求的不斷調整完善而不斷的修改調整。
(四)時間安排
以上工作均計劃安排在寒假後進行。其中第一項和第二項工作計劃在明年暑假前結束。第三項工作依據工作需要不定期開展。各項工作在實際開展時均另行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