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MPA答辯信息公告

發布時間: 2019-05-21點擊:

一、答辯程序及要求

1、答辯時間

2019年5月31日 上午8:30開始,答辯學生名單見附件1(分組名單及答辯地點另行通知)。

2、答辯前需辦理的手續(辦理日期2019年5月29-30日)

(1)所有同學均填寫答辯申請表(一式兩份)"中的"個人簡曆"一項,從大學開始填寫,該表需存檔,認真填寫,不能勾抹。導師和本人需簽字。(表格MPA辦公室領取)

(2)雙證生填寫《研究生畢業登記表》一式一份(認真填寫相關内容,到“個人總結”截止。)其他内容均由學院填寫和蓋章,不需要學生單位蓋章或簽字。(表格MPA辦公室領取)

(3)單證同學需提供照片:要求"小2寸"近期藍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後寫名字。其中一張用于學位證書,另一張備用。)

(4)參加本次答辯的學生于2019年5月26日前提交MPA辦公室6本紙質版論文。(用于答辯組專家提前審閱,論文應為院内評審或院外、校外盲審後修改的最新版本)

(5)答辯同學的學生證應在MPA辦公室蓋驗訖章(蓋章後學生證返還,留作紀念)。

3、答辯程序

(1)每一組的答辯委員會一般由4名院内教師和1名校外專家組成。答辯前由主席宣布答辯要求,随後學生進行論文陳述,陳述時間一般為5-8分鐘(不需要做PPT),最後答辯組專家依次進行提問,學生記錄問題後統一回答。

(2)整個答辯組全體學生答辯完成後,學生退席,并在答辯會場外等候結果;答辯委員會單獨開會,進行以下程序:

1)宣讀學位論文評審意見書

2)對學位論文水平和答辯情況充分讨論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根據投票結果做出是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及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并形成答辯決議書(對學位論文答辯進行表決時,在同意票數達到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時即為通過)

3)對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學生,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同意其修改論文,在規定時間(碩士學位為3個月以上,1年以内)内重新答辯的決議。重新答辯隻能進行一次。(在做出修改論文重新答辯的決議時,同意票數超過全體委員人數半數時即為通過;如果未做出修改論文重新答辯的決議,任何組織或個人均無權同意修改論文和重新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4)對于碩士學位申請者,若答辯委員會委員一緻認為其在學位論文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學位論文已經達到博士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除做出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外,還可向學校提出授予博士學位的建議。相關事宜由學校按照《吉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中有關博士學位授予的規定辦理。

(3)全體答辯學生返回答辯現場,由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答辯委員會決議

(4)全體學生與答辯委員會合影(照片由學院MPA辦公室統一印制,根據具體市場價格收取照片沖印費)

二、論文及電子照片提交(通過答辯的學生提交,于2019年6月5日12:00前完成)

1、通過本次答辯的學生,需要按照答辯組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對論文進行最後的修改,并填寫論文修改登記表。學生提交三本終版論文(紙質版)和一份論文修改登記表到MPA辦公室(存檔使用)。該版本的論文 “原創聲明、投稿聲明兩頁的簽字項”,需導師和本人簽字,時間請一律填寫為“2019年5月31日”*學生可在答辯結果公布後,當天聯系指導教師簽好字後交負責打印的人員,裝訂論文時使用*

論文打印、裝訂咨詢電話:楊女士 13844027780

2、電子版論文及照片提交方法見附件2

三、辦理畢業離校手續,領取證書

1、學生答辯通過後須辦理離校手續,即辦理離校通知單,主要涉及學院圖書資料室、學校圖書館。非長春市内學生可以在答辯通過後當日上交“離校通知單”(登陸研究生信息系統個人界面進行打印)一式一份,由學院工作人員代為辦理。長春市學生辦理離校手續,辦理時間一般應在領取畢業檔案及學位證前自行辦理。(注:學校圖書館需在圖書館網上進行完"論文電子版提交"并驗審合格的情況下才能辦理。)

2、領取學位證(或畢業證)。持"離校通知單",并在圖書館、院内資料室蓋章簽字後,方可領取。非長春地區的同學,本人不能前來學校領取學位證書和本人檔案材料的,可以在答辯期間與其他同學商議後委托他人代為領取。但領取時須提供委托書、學生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學校一律不予郵寄!(本市學生一律自行前來領取,領取時間預計在2019年6月下旬)。

預祝參加本次答辯的全體同學答辯順利!出行一路平安!!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研究生辦公室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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