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5年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詳見附件2,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請根據吉林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吉林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熱烈歡迎廣大考生報考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
吉林大學學科門類齊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曆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軍事學、藝術學等全部13大學科門類;有本科專業12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44個,碩士學位授權點299個,博士學位授權點237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41個;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4個(覆蓋17個二級學科),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5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4個。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有教師6568人,其中教授2058人 ,博士生指導教師1186人 。有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24人( 雙聘15人),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6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18人,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項目首席專家5人,國家“973”計劃(含重大科學研究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5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3人,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28人。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長江學者和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入選者32人。
學校現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6個,新一輪“985工程”學科建設項目24個,國家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6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1個,其他部委重點實驗室23個。學校承擔了大量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項目,有一批産業化前景好、技術含量高的國家攻關項目、“863”項目、“973”項目等高新技術成果。
吉林大學是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一,現已建立起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養體系。在校全日制學生68957人,其中博士生、碩士生24021人,本專科生43024人,留學生1802人。
一、招生計劃:
2015年我校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計劃招生6050人,其中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3800人左右,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200人左右。
各學科專業、領域(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均可接收應屆本科推薦免試研究生,2015年預計接收推薦免試生2000名左右。
二、推薦免試生:
歡迎國家“211工程”院校中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考生可于2014年9月中旬浏覽吉林大學招生網(),查詢有關申請手續。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曆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曆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曆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曆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标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隻能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曆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同等學力考生不得跨學科、專業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在校本科非應屆畢業生一律不準報考,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6.凡在境外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1、2、3、4(1)(2)、5、6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1、2、3、4(1)(2)、5、6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曆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确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确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确認手續。具體要求以各報考點網報公告為準。
1.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現場确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确認地點為網報時選擇的報名點。
3.注意事項:
(1)考生須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以下簡稱研招網,http://yz.chsi.com.cn),浏覽報考須知, 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吉林大學招生網()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考生考前隻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确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别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5)報名期間将對考生學曆(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内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随時上網查看學曆(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曆(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曆(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曆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确認時将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同時寄(送)招生單位一份。
(6)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确認手續。
(7)凡取得“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資格的考生,必須在2014年11月7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确認的《報考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碩士研究生登記表》 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送至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否則将不被納入該計劃報考。
(8)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強軍計劃的考生,隻允許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需選擇吉林大學報考點報名。
(9)凡報考我校藝術學院(104)“美術學(130400)”和 “設計學(130500)”的考生請注意:在網上填報信息時,“報考點”一項必須選擇“長春市招生辦公室”,且隻能在長春市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确認并參加考試。若報考點選擇錯誤,則報考資格無效。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二)初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9日進行,初試科目詳見《吉林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所有拟錄取考生必須參加複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複試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複試。綜合複試将采取面試加專業知識綜合筆試方式。
(六)具體複試内容範圍、差額比例和初試、複試成績所占權重由各招生學院(所)根據相關文件并結合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複試前自定。
(七)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八)複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學曆(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内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九)吉林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基本要求及具體工作安排将于複試階段在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公布。
六、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各招生學院(所)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在複試階段組織,體檢須在招生學院(所)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統一進行,具體要求見複試通知。
七、錄取:
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綜合加權計算得出,考生按入學考試總成績排隊錄取。所有拟錄考生必須進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拟錄取的非定向就業類别碩士生,須調檔審查合格後,發給錄取通知書;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别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隻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産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錄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學,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國家和吉林省的有關規定,我校2015年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
(二)獎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等評定辦法詳見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主頁() “研究生管理欄”獎助學金具體規定。
2.學校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崗位,按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九、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别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将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将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并将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跨學科、專業及同等學力考生隻能選報招生專業目錄中所規定的專業。招收跨學科、跨專業以及同等學力的專業已在備注欄内注明,沒有注明的為不招收。
(二)專業代碼後帶“★”者為學校自設專業。
(三)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另發。
(四)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不出售或辦理郵購書籍業務,敬請諒解。
(五)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産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七)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吉林大學招生網(),以獲取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通訊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号吉林大學中心校區行政樓420室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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