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研究生超期答辯審批權限和提前答辯審批程序的通知
提交部門:研究生院 提交時間:2014-3-6 14:10:47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了加強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簡化辦事程序,方便研究生培養單位及廣大研究生同學,經2014年3月5日研究生院務會議讨論決定,調整研究生超期答辯審批權限和提前答辯審批程序,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1、申請超期答辯的研究生須由本人登陸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超期答辯申請表》。經導師、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及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後由培養單位負責将審批結果錄入教育管理信息系統。
2、申請提前答辯的研究生須由本人登陸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提前答辯申請表》。經導師、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及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後,由各培養單位統一報研究生培養處審批,再經學位辦公室簽署審批意見後返還培養單位,最終由培養單位負責将審批結果錄入教育管理信息系統。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