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2011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公共管理碩士
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标
為适應社會公共管理現代化、科學化、專業化的要求,為實施人才強國的戰略,為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公共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共事務和行政管理幹部培訓制度,培養具有公共精神、法治意識的高素質、應用型的現代公共管理人才,吉林大學2011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
培養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國際通行的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MPA。在國際上,公共管理碩士學位、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及法律碩士學位已成為文科職業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得到各個國家的承認)。公共管理碩士學位獲得者,可到公共部門的各個領域工作,包括黨政機關,尤其是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公共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等。
二、報考條件與招生對象
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進行資格審查。
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錄取限額的20%。
三、招生計劃
本年度按國務院學位辦指定名額:110人。
(一)考試時間
全國聯考時間為2011年10月 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考試科目
初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外語(英語、日語、俄語)、公共管理基礎三門,均為全國聯考。
四、複試
達到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複試。複試内容:政治理論和綜合面試。複試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五、錄取有關事宜:由吉林大學參考國家錄取指導線自定錄取分數線。
六、培養方式與學位授予
采用非全日制,在職學習形式。主要采用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學習期限2-4年。學生修滿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者可進入學位論文寫作,論文答辯通過後,按規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七、聯考資料
聯考考試大綱:《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外語聯考教材為:《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
八、學費:三萬元(不含教材、資料費)
九、聯系方式
關于報考及相關情況請咨詢: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MPA辦公室(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号東榮大廈A1215室)
聯系人:徐老師趙老師電話:0431-85167088、傳真:0431-8516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