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研究生入學交費須知(2006年6月22日轉發)

發布時間: 2006-06-22點擊:

吉林大學2006級研究生入學交費須知

為了減化新生入學交費的煩瑣手續 ,我校委托中國銀行長春新民大街支行為每名新生申辦了一張“準貸記卡”,用來代扣代繳新生各項費用。現将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學校為每名學生免費申辦了中國銀行“準貸記卡”,不收年費。

二、《錄取通知書》上打印的“準貸記卡”卡号即為學生個人存款交費賬戶。待新生入學報到時,由銀行工作人員在注冊收費現場發放“準貸記卡”,請學生持本人身份證和入學通知書辦理領卡手續。

三、“準貸記卡”主要用途:

1. 中國銀行“準貸記卡”具有存取現金、轉賬、消費之功能,有效期四年;

2. 新生将每年應交納的學費、住宿費存入此卡;

3.新生在校期間,學校将發放的各項補貼存入此卡。

因此,新生入學時,無論卡中是否存款,都必須到學校财務處設在各校區的新生收費現場領取,以便在校期間使用。

四、交費項目及标準:

學費---按《合同書》金額;宿費---500元-1200元。

說明:由于學校規模很大,學生宿舍類型較多,收費标準為500-1200元,因新生宿舍的安排在《錄取通知書》發放之後,所以請申請住宿的學生先按最高标準存入宿費1200元,學校将按照學生的實際住宿情況收費,餘款仍留在學生本人的“準貸記卡”裡,屬于個人儲蓄存款,随時可以支取。

四、具體交費方式:

1.當地有中國銀行網點的,請您務必于收到《入學通知書》三天以後至2006年8月20日之前到當地中國銀行的儲蓄窗口辦理存款手續(含長春市學生)。将應交的學費、住宿費足額存入中國銀行“準貸記卡”賬戶,存款時,因為您還沒有領取到“準貸記卡”,所以必須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及《錄取通知書》上打印的中國銀行“準貸記卡”卡号填寫存(彙)款單。

2.當地沒有中國銀行網點,您可以在8月20日之前到其它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商業銀行等 )的會計、出納窗辦理個人電彙。

3.因各種原因沒有提前辦理彙款的同學,可以在新生報到當天,到學校财務處設在各校區的新生收費現場交納現金。

五、注意事項:

1. 新生報到時,請攜帶彙款單原件到新生注冊收費現場領取收據。

2. 委托培養學生由單位轉賬支付學費和住宿費,可直接彙入吉林大學賬戶。

3. 中國銀行長春新民大街支行将保證每位學生的銀行卡賬戶存款安全。

六、查詢方式

1、中國銀行咨詢電話:0431-95566

2、中國銀行吉林省分行銀行卡部咨詢電話:0431—8408899;

3、中國銀行長春新民大街支行個人金融部咨詢電話:0431—5645448,5668857,5668844轉7739,7718,7737。

0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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