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黨政聯席會議議事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 2019-05-16點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進一步完善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機制,保證議事決策的民主化、規範化和科學化,依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教育部黨組關于印發<高校黨建工作重點任務>的通知》等法規文件精神和《吉林大學章程》《吉林大學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規定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議事決策的主要形式。學院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讨論和決定本單位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三條黨政聯席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學院的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别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讨論,做出決定。

第四條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反議事規則,應召開黨政聯席會議集體決定的事項,由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的,将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第二章組成原則

第五條黨政聯席會議的組成成員為學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即學院黨委書記、副書記和行政領導班子成員。

第六條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崗位發生變動的,新任領導班子成員自然為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原領導班子成員離任後,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資格自然終止。

第七條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有議事與表決權。議題在涉及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學科研等工作時,學院學術委員會、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院教學委員會負責人可列席參加;議題涉及教職工利益時,系主任、黨支部書記等可列席參加。一般情況下,學院行政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負責做好會議記錄并撰寫會議紀要。根據會議議題的需要,由黨委書記和院長研究确定需要列席人員。

第三章議事原則

第八條黨政聯席會議主持人由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商定。涉及包括幹部任用、黨員隊伍建設等有關黨的建設等事項的,由學院黨委書記主持;涉及行政工作事項的,由院長主持;屬于黨政工作交叉性質的議題,由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協商确定議題主持人。特殊情況下,學院黨委書記和院長也可委托其他黨政聯席會議成員主持會議。

第九條黨政聯席會議原則上每1-2周召開一次,遇有重要工作,可随時召開。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可召開;讨論決定“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項時,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到會,黨委書記和院長必須同時參加。

第十條黨政聯席會議應嚴格按照預定議題進行,一般情況下不得臨時動議。遇有緊急事項需臨時增加議題時,須征得參會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列入議題。會前黨委書記和院長就議題充分溝通醞釀,交換意見。

第十一條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大問題要進行表決,須獲得應到會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半數以上同意方可形成決議、決定。

(一)表決可采取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表決等方式進行。

(二)參會的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要充分發表意見,并明确同意、不同意或棄權。

(三)對意見分歧較大的議題,表決雙方人數接近時,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原則上應暫緩做出決定,待進一步調研和征求意見,經過充分醞釀、協商,條件成熟後重新提交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

第十二條黨政聯席會議實行回避制度。凡議題涉及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本人或其親屬的,參會的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應當回避。負責會議記錄的列席人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應在堅持回避制度的前提下參會。

第十三條黨政聯席會議與會人員須遵守會議制度和紀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要向黨委書記或院長請假,會上主持人要說明其未到會原因,會後由主持人或其他指定人員向其通報會議形成的決議、決定。凡屬保密事項和會議成員個人意見的,參會人員必須嚴格保密。如違反會議制度和紀律,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條正确區分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與黨委會的議事範圍,不能用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同時要保證黨政聯席會議對學院重要事項的決定權。

第四章議事範圍

第十五條通過黨政聯席會讨論決定的重要事項包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學校重要文件、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的具體措施;

(二)學院總體發展目标、發展規劃和學科、專業、師資隊伍建設方案,年度、學期工作計劃和總結;

(三)學院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廢止;

(四)人才培養、學科建設、教學科研、師資隊伍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内部管理、社會服務等重要事項;

(五)年度經費預決算、大額經費使用、大宗物資設備采購,辦學資源調配和教職工福利及獎(酬)金的分配方案;

(六)學院内部機構設置和崗位設置及調整,教職工聘用、考核、晉職晉級、獎懲等方面的重要事項;學院學術委員會、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院教學委員會等學術組織的組建、換屆等重要事項;

(七)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意識形态工作、學生工作、統戰工作、工會工作、婦女工作、離退休工作、保密工作和綜合治理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安全穩定的重大問題和重大突發事件處置;

(八)通報學院黨委會研究決定的包括幹部任用、黨員隊伍建設等在内的有關黨的建設工作;

(九)需要黨政聯席會讨論和決定的涉及學院改革發展穩定和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六條涉及辦學方向、教師隊伍建設、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應由學院黨委會先研究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涉及教師引進、課程建設、教材選用、學術活動等重大問題,一般應先由學院黨委會研究把好政治關後,再提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第十七條涉及學院幹部任用工作重大事項,應由黨政聯席會議先研究提出建議人選,再提交學院黨委會讨論決定。

第五章 議事保障

第十八條黨政聯席會議議事程序:

(一)會前協商确定議題。黨政聯席會議讨論的議題由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事先提出,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共同審定。提交會議讨論的議題,議題負責人事先要經過充分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後形成可供讨論的方案、意見和建議。

(二)會上讨論研究。會上由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對議題充分發表意見,逐項進行讨論研究。

(三)形成決議決定。在充分讨論研究的基礎上,按照議事規則,會議組成成員進行表決,形成決議、決定。

第十九條黨政聯席會議在決策前,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建議。讨論“三重一大”問題時,須嚴格執行《吉林大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修訂)》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黨政聯席會議實行一題一議。由議題提出人就相關事項作說明,有關列席人員可作補充彙報,與會人員應當充分發表意見。

(一)會議主持人根據讨論情況進行歸納集中,提出決定方案或意見,提請會議表決。列席人員無表決權。

(二)未到會人員的意見不得計入票數。會議讨論和決定多個事項時,應當逐項表決。

(三)表決結果應當當場公布。表決方式和表決結果,以及采取除無記名投票外的其他表決方式時,每位成員的表決意見必須記錄在案,對不同意見也應當如實記錄。

第二十一條黨政聯席會由專人如實記錄,會議記錄要過程完整,發言要點清晰,須明确記錄與會人員對重要事項的讨論意見和态度。會後,整理并形成會議紀要。會議記錄和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字确認後歸檔備查,于次年交學校檔案館存檔,學院留存複印件。

第二十二條由黨政聯席會議決議或決定的需辦理事項,應明确負責人和辦結期限,辦理情況要及時向黨政主要負責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要增強全局觀念,積極參與集體領導;應當根據分工和集體決定,勇于擔當、敢于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對不屬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應當從全局出發關心支持,加強研究,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對黨政聯席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必須嚴格執行,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無權改變決定。在執行過程中,黨政聯席會議組成成員要及時收集掌握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确有必要改變的,應提請黨政聯席會議進行複議,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議事程序作出适當調整。

第二十五條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的重要事項和問題,按照《吉林大學信息公開辦法》有關要求,通過适當的途徑向師生員工主動公布,或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申請公開的内容予以答複。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實施細則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實施細則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審批同意,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并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19年3月21日

Copyright©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 - 伟德国际集团 版權所有

通信地址:中國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号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郵編:130012)

辦公地點:吉林大學前衛校區東榮大廈A座5層、12層

訪問計數: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