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及廣大研究生同學:
為了保持研究生信息的準确性和及時性,同時也為了保證廣大研究生同學畢業信息采集及學位論文答辯等事項的順利進行。現将更改和補充研究生個人基本信息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更改和補充的申請程序。
1、在研究生院主頁的辦公信息裡下載研究生個人信息變動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實填寫并準備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經研究生所在的培養單位認真審核,并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簽字蓋章。
3、報送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科。
4、研究生院統一審查彙總後報送教育部更改。
二、信息更改和補充的申請時間。
2006年以前的入學的研究生(含2006級)申請時間為3月15日-4月15日,9月15日-10月14日;
2007年及以後入學的研究生申請時間為9月15日-10月14日。
新入學的研究生在入學後一個月内要仔細檢查和補充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的個人基本信息,發現錯誤及時提交申請,在學期間原則上不再受理信息更改事宜。
三、信息更改和補充的主要内容及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1、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證号、民族為null或不全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申請表。專業名稱、學制及籍貫為null或不全的,隻需按要求填寫申請表。
2、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内容格式為錯的,隻需按要求填寫申請表。
3、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證号、民族錯誤的并且是在入學考試中誤填造成的需提供①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②戶口原件及複印件③在學博士需提供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在學碩士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原件及複印件④報考研究生的報名登記表。專業名稱、學制、籍貫出錯的需按要求填寫申請表。
4、在研究生學習期間更改姓名、身份證号、出生日期的需提供①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②派出所出具的變更、更正審批表原件及複印件③戶口原件及複印件④在學博士需提供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在學碩士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原件及複印件⑤報考研究生的報名登記表。
5、出生日期年度有誤的信息不予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