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現對2008-2009學年度第二學期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安排如下:
一、時間安排
1. 研究生答辯管理系統(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學位辦相關部分、論文答辯部分)正式開通時間為2009年3月5日。
2. 本學期拟申請答辯的博士、碩士研究生請在3月25日前核對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辯申請。
凡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誤的研究生,請到研究生院主頁左下角的研究生綜合信息中的辦公信息網頁中下載“研究生個人信息變動申請表”,填寫并經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批後,交研究生綜合處(行政樓423)進行修改和填加。
3. 申請提前答辯的博士、碩士研究生須在3月18日前将提前答辯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到研究生管理處。
4.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博士、碩士研究生(含專業碩士學位、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及臨床醫學七年制學生、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答辯資格審查工作截止到3月30日。在此期間,各培養單位應認真審查每位學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成績、是否完成申請學位論文并達到本學科相關要求等項内容,同時對申請者的學習專業及學位類别進行認真審查,确保無誤。各單位對申請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結束後,4月2日前向學位辦公室提交一份申請答辯的研究生名單(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學位辦相關部分中的各培養單位答辯資格審查網頁中直接打印)。名單須由研究生秘書和主管研究生工作領導的簽字并加蓋培養單位公章。
各單位要嚴格審查申請博士學位論文完成情況,并于4月15日前将申請博士論文收齊備查。對沒有按時完成論文的申請者,将被取消本學期答辯資格。
5. 學位辦公室對在職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進行答辯資格審查工作的截止時間為4月8日。此類人員的基本信息由各培養單位錄入,學号由學位辦公室給定,不得随意填寫。
6. 本學期研究生答辯截止時間為6月8日。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答辯時間為5月20日-6月8日。
7.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科)須在6月11日前完成學位評定工作,同時根據《吉林大學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審及獎勵辦法》(校研院字z2008{5号)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學年度内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評定情況,推薦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各培養單位在6月12日前将學位讨論結果錄入到系統中,并将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授予學位表決票及會議記錄送交學位辦公室。
8. 通過論文答辯的研究生,請于6月15日前将學位論文電子版上傳到“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提交辦法及要求參見附件二。同時将紙本學位論文送交至各培養單位(碩士學位論文1本,博士學位論文精裝本2本),由培養單位統一送交學位辦公室。研究生學位申請者及其指導教師應在送交學位論文中的 《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或《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 及《< 中國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投稿聲明》上簽名。在送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扉頁中,除授予學位日期外,其他項目均應填好。
二、學位論文撰寫及裝璜規範
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及裝璜規範作了較大修改。學位論文制作格式請參照《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及裝璜規範》(附件三)。
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一般應為公開。涉密的學位論文應按照《吉林大學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管理暫行規定》(校研院字〔2007〕18号)的有關條款進行審批。凡學位論文涉密的,應于3月30日前将《吉林大學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審批表》報送學位辦公室。
三、申請學位論文“雙盲”評審
1. 本學期學校将繼續對申請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随機抽查,進行“雙盲”評審。申請博士學位論文抽審名單将于4月10日左右公布,各培養單位最遲于4月15日前将抽審論文2本及評審費送交學位辦公室。申請碩士學位論文抽審名單将于4月15日左右公布,各培養單位最遲于4月20日前将碩士學位論文1本及評審費送交學位辦公室。不能按期上交論文者,将被取消本學期的答辯資格。
2. 根據《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雙盲”評審工作暫行實施辦法》(校研院字〔2007〕3号)的規定,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對除研究生院抽查的論文以外的其他學位申請者的學位論文進行抽查(比例不少于申請答辯人數的25%),并進行“雙盲”評審。抽審名單應在4月20日前報送學位辦公室。
3.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内申請答辯的博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由各培養單位負責“雙盲”送審。各基地所在的培養單位應在4月20日前将申請答辯的博士研究生名單、對應的論文匿名送審編号和送審單位名單報送學位辦公室。
4. “雙盲”評審論文的裝訂格式見附件三,但在以下幾個方面另有要求:
1) 封面和扉頁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和指導教師姓名;
2) 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緻謝等洩露作者或導師姓名的内容;
3) 攻讀學位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隻标明是第幾作者或第幾參加人即可。
四、論文送審及答辯
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送審及答辯工作的要求詳見“吉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要求”(附件一)。其中,博士學位論文送審時,學位申請人須同時提供“吉林大學申請博士學位論文自我評價表”(在研究生院主頁的學位辦管理信息網頁上下載),填寫完整後,随“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學術評議書”和申請博士學位論文一同寄送給評閱專家。
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進行論文答辯時,各項要求應符合其培養方案的有關規定;未單獨制定培養方案的,應與同專業全日制碩士生的要求一緻。
五、未繳齊相關費用者,不能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各培養單位須在答辯前通過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學位辦相關部分的“報表打印”菜單,選擇打印相應的答辯名單,并下載相應的數據,送交财務處審核。名單經财務處收費管理科确認無欠費後方可到學位辦公室領取研究生答辯表決票。
六、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大力加強學風建設,加強對研究生在學風方面的宣傳和教育,堅決杜絕學位論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現抄襲、剽竊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的事件發生。
附件:一、吉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要求
二、吉林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論文電子版提交辦法及要求
三、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及裝璜規範
學位辦公室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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