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研究生培養單位及研究生秘書老師:
下半年的答辯工作即将開始,首先溫馨提示:本學期答辯工作的截止時間為12月8日,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學力人員的答辯時間為11月20日-12月8日。
因近兩年學位管理相關文件均予以修訂,現将修訂後的與目前答辯工作密切相關且較之前變化較大的内容歸納出來,提醒大家在工作中注意:
一、《吉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校發【2016】245号)
1. 第十六條 指導教師不得擔任本人指導的學位申請者的答辯委員會委員。
2. 設立答辯秘書
第十六條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設秘書1人,由碩士學位獲得者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人員擔任,負責答辯記錄及答辯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設秘書1人,由博士學位獲得者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人員擔任,負責答辯記錄及答辯相關工作。
3. 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
第十九條 碩士、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程序
(一)學位申請者宣讀學位論文原創性聲明,介紹學位論文情況。指導教師可以列席介紹學位申請者的課程學習及論文撰寫情況。
4.撰寫學位論文語言的規定
第三十條 除外國語言文學、翻譯碩士等專業外,學位論文一般應使用中文撰寫。經研究生院批準使用外國語撰寫的學位論文,應提供詳細的中文摘要。如所用語言為英語以外的外國語,還應提供詳細的英文摘要。
5.重新答辯的時間限定
第十九條 3. 對未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做出是否同意其修改論文,在規定時間(碩士學位為3個月以上,1年以内;博士學位為3個月以上、2年以内)内重新答辯的決議。重新答辯隻能進行1次。
二、《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工作實施辦法》(校學位字【2016】6号)
1.博士論文送審規定
第三條 每篇博士學位論文應至少聘請3位專家進行評審。聘請的評審專家均應為校外專家,同一單位的評審專家不能超過2人,且在吉林省内聘請的評審專家不能超過1人。論文評審意見應至少收回3份,所有收回的評審意見均有效。
2.博士評審意見的處理辦法
第八條 專家評審意見處理辦法:
(一)若評審意見均為“A”,則可以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二)若評審意見中有“B”,則學位申請者應對評審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以書面形式做出答複,并由指導教師審定是否同意其進行學位論文答辯。若指導教師同意學位申請者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則指導教師簽字後的審定意見與學位申請者的書面答複一并交由所在培養單位備案留存2年;若指導教師不同意學位申請者進行論文答辯,則本次答辯申請無效。
(三)若評審意見中有1份為“C”,則學位申請者應對評審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以書面形式做出答複,并由指導教師審定是否同意其進行學位論文答辯。若指導教師不同意學位申請者進行論文答辯,則本次答辯申請無效。
若指導教師同意學位申請者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則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後的審定意見與學位申請者的書面答複應報送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召開會議進行審定。若審定通過,應形成書面報告,經主席簽字後報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若審定不通過,則學位申請者不能進行學位論文答辯,本次答辯申請無效。
(四)若評審意見中有 “D”或2份及以上為“C”,則本次答辯申請無效。若學位申請者及其指導教師對評審意見有異議,可提出申辯理由,以書面形式報送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召開會議進行審定,若審定通過,應形成書面報告,經主席簽字後報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由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另外聘請兩位專家進行“雙盲”評審。若兩位專家的評審意見均為“A”,學位申請者方可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3.碩士評審意見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專家評審意見處理辦法:
(一)若評審意見均為“A”,則可以進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二)若評審意見中有“B”,則學位申請者應對評審專家提出的評審意見以書面形式做出答複,并由指導教師審定是否同意其進行學位論文答辯。若指導教師同意學位申請者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則指導教師簽字後的審定意見與學位申請者的書面答複一并交由所在培養單位備案留存2年;若指導教師不同意學位申請者進行論文答辯,則本次答辯申請無效。
(三)若評審意見中有 “C”,則本次答辯申請無效。若學位申請者及其指導教師對評審意見有異議,可提出申辯理由,以書面形式報送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召開會議進行審定,若審定通過,應形成書面報告,經主席簽字後報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由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另外聘請兩位專家進行“雙盲”評審。若兩位專家的評審意見均為“A”,學位申請者方可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本次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有以下同學論文評議結果有B:劉寶輝、馬利凱、支繼超、王樂,請你們下載附件中表格,填寫修改結果後請導師簽字,在答辯前交到研究生辦公室留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