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申請的2016級在籍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學生)最遲于2017年3月24日前提交紙質版申請表,電子版發送到757634162@qq.com.注意申請人電子版文件命名格式為“培養單位名稱+學号+姓名(導師名)”。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研究生辦公室
2017年3月16日
通知内容如下: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自設立以來受到了研究生同學和研究生導師的廣泛關注和熱烈歡迎,對于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激勵作用。根據《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校發〔2014〕296号)(附件1)(以下簡稱《評定暫行辦法》)要求,現就2016年度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我校2016年所有在籍研究生(不含留學生)和2016年在研究生學習階段的臨床(口腔)醫學七年制學生。
二、參評成果要求
1.參評成果為研究生在籍期間正式出版(不含在線發表)的論文、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及競賽獲獎等(詳見附件2);
2.成果的第一完成單位須為吉林大學;
3.成果的申請人須為第一作者或除導師以外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均為研究生的,申請人為自然排序第一的作者;
4.成果起止時間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三、獎勵标準
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依據學校預算下達的獎勵經費額度,結合研究生獲得學術業績的年度總積分核算後按比例發放。研究生個人獲得的成果總積分乘以單位記分獎勵的金額,即為研究生個人獲得的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金額。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獎勵記分标準見附件2。
四、評定程序
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的評定工作按照“學生申請、導師初審、培養單位審核、研究生院複審、獎勵發放”的程序進行。
(一)組織申請階段(3月13日-26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根據《評定暫行辦法》的要求成立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或副書記任組長,研究生導師、研究生秘書、研究生代表任成員,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審核等相關工作。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按各時間結點通知和組織相關研究生同學進行申報,申請人須如實填寫《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紙質版、電子版及《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成果統計表》(附件4)電子版,向培養單位評定工作小組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培養單位審核公示階段(3月27日-4月5日)
培養單位評定工作小組對提交的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材料應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于4月5日16:30前将《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pdf電子版、紙質版、成果證明材料和《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成果統計表(附件4)電子版一并報送至研究生培養辦。
材料報送要求:《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pdf電子版以“學号+學生姓名”為文件名,如“2016112***+某某某”;《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成果統計表》(附件4)電子版按成果類型将本單位信息彙總後,以“培養單位名稱+成果類型”為文件名,如“哲學社會學院+論文成果(社會科學類)”。
(三)學校公示階段(4月6日-4月30日)
第一次公示: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培養單位上報的審核結果進行複核,對申報成果及獎勵積分在全校範圍内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二次公示:第一次公示結束後,學校将根據年度預算和記分标準核算出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獎勵金額,對獲獎學生名單及獲獎金額在全校範圍内再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申訴處理
對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獎勵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培養單位公示階段向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提出申訴,培養單位應及時予以答複;如對答複存在異議或對獲獎金額核算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工作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五)獎勵發放
公示結束後,學校将通過學校财務系統将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研究生。
五、其他說明
1.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前的成果,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的成果,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
2.SCI、EI、ISTP、SSCI、A&HCI檢索論文須提供注有文章正式出版時間、作者次序、作者單位等信息的相關材料;哲學社會科學類A、B、C、D類論文須提供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文章複印件;發明專利須提供發明專利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競賽獲獎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證明材料原件由研究生培養單位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核實無誤後返還給申請人。
3.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按照成果第一研究生完成人發放。成果第一研究生完成人所獲得的學術業績獎學金分配金額一般不低于總額的50%,其他研究生成員所獲得的學術業績獎學金比例由第一研究生完成人與導師協商後确定。
4.根據《關于做好學生欠費催繳工作的若幹意見》(校發〔2005〕63号)中的有關規定,對于未結清2016年度有關欠款的研究生同學,取消其參評資格。
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對本項工作予以高度重視,按照通知要求将有關事宜及時通知到每位研究生,按照《評定暫行辦法》的要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審核成果材料,杜絕弄虛作假。
聯系人:梁德東 聯系電話:85166256 Email:liangdd@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
2.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獎勵積分标準
3.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表
4.吉林大學研究生學術業績獎學金申請成果統計表
5.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刊物等級目錄(2014年版)
6.SCI論文分區标準
研究生培養辦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