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台灣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政治學系教授,台灣大學政治學系兼職教授,北京大學、複旦大學、浙江大學客座教授曹俊漢教授為我校師生做了一場題為“全球氣候變化治理能力的迷思:UNFCCC締約方會議‘治理失靈’的剖析”的學術報告。此次報告由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吉林大學社會公正與政府治理研究中心和吉林大學社會科學處共同舉辦,報告會由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院長、吉林大學社會公正與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周光輝教授主持。
曹俊漢教授首先通過舉例講述了最近自然災害頻發,引出了全球治理這個主題,現在談全球治理更多是指要面對自然,就是“人定”能否“勝天”,從氣候變化角度講,人類越來越感覺到人勝天何其難也。在此曹教授引入了一個新的概念“治理失靈”即是指現在人類應對環境問題時有些無助的一些治理方案。
曹教授接着介紹了人類在共同應對環境問題時所做的努力,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就是由192個國家簽署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旨在由于氣候變化的全球性要求所有國家根據其共同但有區别的責任和各自的能力及其社會和經濟條件,盡可能開展最廣泛的合作,并參與有效和适當的國際應對行動。接着曹教授介紹了另一個人類應對環境的重大努力,由1988年創建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 。這個委員會是專門從科學上來研究氣候變化對人類的威脅有多大,這種風險存在在哪裡?IPCC包括了三個重要的工作小組:第一工作小組,主要任務在掌握氣候系統及氣候變遷的科學層面信息。第二工作小組,主要任務在了解社會經濟發展與自然系統對氣候變遷所造成的影響,所導緻氣候變遷的正、負面結果。第三工作小組,主要任務在專注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事項及有益于氣候變遷趨緩的相關項目。此外其另一項主要任務是發表與執行《》有關的專題報告。曹教授下面就對IPCC的第四次評估報告進行了簡要的分析,得出的主要結論是環境治理是需要政府部門、企業與民間團體共同應對的,即公部門、私部門與第三部門。
曹教授之後又強調了做環境問題研究,有三個重要的會議要關注。第一個是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發展會議」這是國際社會對人類環境污染問題的首度關切。第二次是1992年在巴西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它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有啟動的作用。第三次是2002年在南非約翰内斯堡「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
再次回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曹教授介紹了其中最重要的一項規定即公約的第七條規定,成立并召開會議,稱為“締約方會議”( Conference of Parties, COP),每一年的締約方會議都有具體的目标與執行細則,是我們在研究《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時,必須要研究每年的締約方會議。
最後曹教授對全球環境的“治理失靈”做了總結,第一,會議指出了一個人類必須共同努力的方向。第二,氣候變化治理是一個理性主義思考的問題。對于問題的特性與定位沒有掌握精确,而鬥争的邏輯仍置于傳統框架内。第三,代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龍頭,美國與中國,絕對不能有霸權心态。第四,确保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2個締約國都能夠民主、公開、透明的有效參與,特别是非政府組織的代表。第五,保證公約的非締約國家有代表及公平的機會能參與協商,且各國非政府組織與企業團體,能夠有充分的發言權。
曹俊漢教授最後一一解答了現場同學的問題,報告會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 高夢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