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基層對口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3-03-15點擊:

校内各單位:

    作為中日科技創新合作重要内容之一,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櫻花科技計劃)自2014年啟動以來,有效推動了中日科技人文交流與合作,增進了中日科技界之間的溝通與理解。經科技部國際合作司與日本科技振興機構協商,現啟動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申報工作,并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概況

    該項目邀請亞洲各國及地區青少年短期訪問日本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等機構,并與日本青少年、科學家、研究人員等開展科技交流活動。作為計劃的主要内容之一,面向中國大陸地區招募優秀高中生、大學生、青年科研人員等赴日交流,原則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齡40周歲以下(領隊可适當放寬)。

    二、活動分類

    第一類(A類):科學技術交流活動。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人員赴日開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日方合作單位為教育或科研實體(如學校、研究院所、企業等)的團組人數不超過10人(不含領隊),日方合作單位為非教育或科研實體(如獨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團體、财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等)的團組人數不超過15人(不含領隊);

    第二類(B類):共同研究活動。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員赴日開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最長不超過3周,團組人數不超過10人(不含領隊);

    第三類(C類):科學技術研修活動。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人員赴日開展短期技能培訓,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團組人數不超過15人(不含領隊)。

    三、相關費用

    該計劃由日本科技振興機構全額資助,資助費用包括國際旅費、在日交通費、住宿費、參訪費、舉辦活動費等。資助費用将直接彙給日方接收單位。

    以下交流計劃不受本計劃資助。

    (一)不以科學技術交流為目的的交流計劃。例如僅以舉辦活動為目的的交流計劃。

    (二)以參加其他機構主辦的活動(學會、國際論壇等)為目的的交流計劃。

    (三)以營利為目的的交流計劃。

    (四)接收單位自身或其子公司等相關人員的研修性質的交流計劃,或是面向在海外的本校或當地法人的學生等舉辦的交流計劃。

、申報方式

我校教學科研單位須就項目申報批次、項目内容、人數、時間等先行與拟開展交流的日方機構溝通,達成一緻後,各自向中日兩國主管部門申報。

如中方單位為兩家或以上聯合申報的,由牽頭單位進行申報,須在申請表内詳述其他參與單位名稱及各單位拟定派遣人數。

請點擊以下網址查看計劃具體信息與申報流程。

中國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通知:

https://www.most.gov.cn/tztg/202301/t20230119_184337.html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通知:

https://ssp.jst.go.jp/CN/outline/index.html(中文)

https://ssp.jst.go.jp/form/index.html(日文)

請教學科研單位于校内申報截止時間前(詳見下表)将簽字、蓋章的2023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申請表(附件)、日方單位邀請函或确認函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交流與學生項目管理科(中心校區鼎新樓A628室)。

申報批次

校内申報截止時間

結果公布時間

赴日交流時間

第一批

4月24日

7月上旬

8月中旬~2024年3月15日

第二批

8月7日

10月中旬

11月中旬~2024年3月15日

第三批

10月9日

12月中旬

2024年1月下旬~

2024年3月15日

由國際處進行材料審核後統一報送至吉林省科學技術廳。如通過省廳審核,請申報人将經省廳簽字、蓋章的申請表掃描件提交至中日技術合作平台網(www.sino-jp.com),具體方法請登錄申報系統查閱相關說明。

五、注意事項

(一)吉林省科學技術廳審核蓋章的申請表全年有效。如當批次未獲立項,可與日方繼續磋商本年度後續批次交流事項。雙方達成一緻意見後,我校教學科研單位需在系統平台再次申報,并上傳申請表掃描件。

(二)項目執行完畢後1個月内,須将中文總結報告上傳至中日技術合作平台網,未提交總結的教學科研單位将被取消後續交流項目申請資格。


聯系人:劉爽

聯系電話:85166571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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