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關單位和全體學生:
根據我校與國外交流院校簽署的校際交換學生協議,現面向校内學生發布《2020-2021學年校際交換留學項目計劃表(第二批)》(附件1),表中所列項目除特别說明外,均為免國外交流院校學費項目,學生須照常繳納我校相應的學費。往返國際旅費、生活費、醫療保險等費用由學生個人負擔。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點暴發,2020年秋季學期能否按計劃派出交換生赴國外院校進行交換學習,将嚴格遵照我國和接收院校所在國出入境管理規定和雙方院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學校承認學生在國外交換學習期間所修課程的學分,學分認定及成績轉換的辦法,本科生按照教務處發布的《吉林大學本科生校際互派交流學習課程修讀及學分認定管理辦法(暫行)》(校教字【2009】66号)和《吉林大學本科交流學生課程考核管理辦法(試行)》(校教字【2014】79号)執行;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有關規定執行。
學生在提交報名申請前須與父母就赴外交流學習計劃進行充分溝通,在征得父母同意後方可報名。
本科生報名時,應就交換學習期間選課、回校後學分認定、補選課程、獎學金評定與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學科研單位教學秘書和負責教學工作的主管領導意見,提出具體計劃并征得同意後方可報名;研究生報名時,應與指導教師及所在教學科研單位就交換學習期間選課、回校後學分認定、獎學金評定、論文答辯及畢業等事宜進行充分協商,提出具體計劃并征得同意後方可報名。
為做好報名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要求
1. 我校在籍全日制的2018級本科生、2019級非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和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
2. 身心健康、品學兼優、遵紀守法,無違紀記錄;
3. 全部必修課程無補考科目,報名時須提交成績單;
4. 能使用接收學校的授課語言聽課,并能夠提供項目要求的相關外語能力證明(報名期間提供電子掃描件,學校正式開學後按要求提供原件);
5. 具備在國外學習和生活的經濟能力,能夠根據項目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銀行存款證明(學校正式開學後按要求提供複印件);
6. 每人隻限申報一個交換留學項目。
二、申報程序
1.計劃表發布之後,學生可根據表上提供的網址自行查詢有關留學信息,并下載《吉林大學學生赴國外留學申請表(本科生用)》(附件2)或《吉林大學學生赴國外留學申請表(研究生用)》(附件3)。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後,将電子版發送至相關項目負責老師郵箱。學生返校後兩周内,本科生須經所在班級的輔導員、教學科研單位教學秘書和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研究生須經指導教師和所在教學科研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學生本人提交申請表及相關紙質版申請材料;
2. 吉林大學出國(境)學生選派工作小組将根據報名情況,酌情組織考試和評審;
3. 經評審合格的人選名單将在校内辦公網及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網頁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選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負責向國外交流院校推薦。
三、時間安排
1. 報名時間
自計劃表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截至4月13日(星期一)16:00。
2. 報名材料提交方式
将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交流與學生項目管理科老師郵箱。具體項目和指定老師郵箱信息為:
韓 國:車 軒 jluglobal@jlu.edu.cn
俄羅斯:于 歌 yuge55@jlu.edu.cn
德 國:元今序 yuanjx@jlu.edu.cn
瑞典、芬蘭、法國、奧地利和新加坡項目: 郝 爽 jluac@jlu.edu.cn
3. 考試安排
考試具體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4. 人選公示
拟定于2020年4月下旬。
吉林大學出國(境)學生選派工作小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