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自2002年以來,我校開展的“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自強自立大學生”評選活動已經成為學校助困育人工作的旗幟工程。許多經濟困難學生能夠自強自立,克服困難,奮發圖強,為其他同學做出了很好的表率。2009年“吉林大學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吉林大學自強自立大學生”評選工作即将開始,現将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選等級及名額
評選“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20人,“自強自立大學生”100人。
二、推薦條件
(一)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的推薦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是學校經濟關注對象;
2、自強自立,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社會實踐活動;
3、刻苦學習,年度獲得二等以上獎學金,并獲得校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稱号,或在其他方面成績突出,為學校争得榮譽;
4、在戰勝經濟困難努力完成學業的過程中有特别突出、特别感人的事迹或取得特别優異的成績。
(二)自強自立大學生的推薦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是學校經濟關注對象;
2、自強自立,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社會實踐活動;
3、獲得獎學金,或被評為校優秀學生或校優秀學生幹部;
4、有比較突出、比較感人的事迹,或比較優異的成績。
三、推薦辦法
(一)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
1、每學院推薦1名候選人,填寫《吉林大學2009年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推薦表》,并另附自述事迹材料、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推薦材料;
2、進行網上評選。
3、學生工作部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最終确定20名獲獎者;
4、落選參評同學直接參加自強自立大學生評比。
(二)自強自立大學生
1、每學院推薦2—3名候選人,填寫《吉林大學2009年自強自立大學生推薦表》,并附自述事迹材料、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推薦材料;
2、學生工作部組織評審組進行評審,最終确定100名獲獎者。
四、獎勵辦法
學校對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并将獲獎學生事迹編印成冊,對獲獎者事迹進行廣泛宣傳。
五、注意事項
1、希望各學院充分重視此項工作,廣泛宣傳,認真組織推薦,并充分利用此次活動對廣大學生進行一次自強自立,奮發成才的教育。
2、請各學院将推薦材料于9月21日下班前報勤工助學科。
聯系人:代磊 電話:8516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