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16号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校學生工作, 根據《吉林大學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的要求,我校連續四年在優秀學生幹部中選聘了一批輔導員助理,有效地緩解了輔導員的工作壓力,進一步完善了學生工作體系。由于有些輔導員助理已經畢業或其他原因,有些學院的輔導員助理崗位出現了空缺。因此,今年學校将在優秀學生幹部中繼續選聘一批輔導員助理,擔任新生班級輔導員助理。選聘工作的相關事宜要求如下:
1、請各學院認真按照《吉林大學關于在優秀學生幹部中選聘輔導員助理的意見》要求選聘輔導員助理,嚴格把關,嚴格審查,并報學生工作部審批。《意見》内容請見附件1。
2、申請輔導員助理工作的同學須填寫《吉林大學輔導員助理申請表》,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包括做此項工作的自身優勢及工作設想。請各學院主管領導統一組織選聘工作,要堅持标準,公開 、公正、透明,确保選聘工作質量,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考慮經濟困難的學生幹部,确保每個新生班級有一名輔導員助理。
3、請各學院于8月25日(星期二)前将《吉林大學2009-2010學年輔導員助理申請名單彙總表》(附件3),請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後報送到學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電子版通過學生工作網絡辦公系統内部郵件發送給楊婷婷。
學院截止日期: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