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許多經濟困難學生能夠自強自立,克服困難,逆境成才,為其他同學做出了很好的表率。為鼓勵他們這種克服困難、自強自立的精神,體現學校對貧困大學生的關心,發揮榜樣的示範帶頭作用,學校決定在全校本科學生中開展自強自立大學生評選表彰活動,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等級及名額
評選“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20人,“自強自立大學生”100人。
二、推薦條件
(一)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的推薦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是學校助困工作關注對象;
2、自強自立,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社會實踐活動;
3、刻苦學習,年度獲得二等以上獎學金,并獲得校優秀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稱号,或在其他方面成績突出,為學校争得榮譽;
4、在戰勝經濟困難努力完成學業的過程中有特别突出、特别感人的事迹或取得特别優異的成績。
(二)自強自立大學生的推薦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是學校助困工作關注對象;
2、自強自立,積極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社會實踐活動;
3、獲得獎學金,或被評為校優秀學生或校優秀學生幹部;
4、有比較突出、比較感人的事迹,或比較優異的成績。
三、推薦辦法
(一)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
1、每學院推薦1名候選人,填寫《吉林大學2008年自強自立大學生标兵推薦表》,并另附自述事迹材料、記者采訪材料、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推薦材料,根據個人情況可準備DV、PowerPoint等形式的個人事迹材料;
2、學生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最終确定20名獲獎者;
3、落選參評同學直接參加自強自立大學生評比。
(二)自強自立大學生
1、每學院推薦3名候選人,填寫《吉林大學2008年自強自立大學生推薦表》,并附自述事迹材料、記者采訪材料、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推薦材料,根據個人情況可準備DV、PowerPoint等形式的個人事迹材料;
2、學生處組織評審組進行評審,最終确定100名獲獎者。
四、獎勵辦法
學校對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并将獲獎學生事迹編印成冊,對獲獎者事迹進行廣泛宣傳。
具體通知參看學生處10月30日校内通知,有意申報的同學請在11月10日前将材料報送學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