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按照我校與吉林省民委簽訂的助學金捐贈協議要求,現将吉林省民委“關愛”助學金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 評選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少數民族在籍本科生;
2、殘疾在籍本科生;
3、家庭有重大變故或學生本人有重大疾病導緻經濟特别困難的在籍本科生。
二、資助人數和金額:
資助人數60名,每人助學金2000元。
三、評選要求:
1、符合條件的學生必須由本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按要求填寫申請表;
2、每學院限報2人。
3、由學生所在學院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後,于2009年12月11日下班前報到學生工作部勤工助學科。
附件:吉林省民委“關愛”助學金申請表
學生工作部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