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層團委、研究生培養單位團委、志願服務團體:
為進一步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服務精神,總結我校志願服務工作的成果和經驗,推進我校志願服務行動向前發展,校團委将在全校範圍内開展第三屆“吉林大學傑出(優秀)志願者”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立
“吉林大學傑出志願者”“吉林大學優秀志願者”
二、參評範圍
長期以來堅持參與志願服務,并做出積極貢獻的學生志願者、教職工志願者。
三、參評标準
優秀志願者評選标準:
(1)參與志願服務時間原則上累計超過300個小時,或具有突出事迹的志願者。
(2)在志願服務工作中作出積極貢獻,産生一定社會影響。
在符合優秀志願者評選标準的志願者中遴選事迹突出的志願者,評選為本屆傑出志願者。
四、推報材料要求
1、認真填寫 “第三屆吉林大學傑出(優秀)志願者”推薦登記表;(見附件1)
2、上交500字事迹概要、2000字事迹自述材料各1份;
3、提交不少于5張不同活動照片,圖片要與材料相對應,盡量反映活動效果;
五、評選程序
校團委将組織“第三屆吉林大學傑出(優秀)志願者評審小組”(簡稱“評審小組”),負責本次評選的具體工作。具體評選程序為:
1、組織推薦。各基層團委、各志願服務團體需經過認真審查核實,向學校團委推薦參評個人不多于3人。
2、初評。評審小組對申報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資格審查和考核。
3、答辯。組織評審答辯會,根據述職表現評分,确定拟表彰個人。
4、名單公示。通過校園網對拟表彰名單在全校範圍内公示。
六、工作要求
1、本屆評選表彰活動是展示我校青年志願服務業績、弘揚奉獻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望各基層團委、研究生培養單位團委、志願服務團體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參評對象的選拔推薦工作。
2、事迹材料要真實準确、生動翔實。
3、要以此次評選表彰活動為契機,廣泛宣傳志願服務的優秀典型,大力弘揚志願精神,激勵更多的團員青年加入志願者行列。
請各基層團委、志願者組織于2009年12月4日前将推薦資料(電子版和打印版)報送校陽光青年志願者協會辦公室(中心校區田家炳活動中心A座115—2室)。
聯 系 人:汪廉瀛 肖彥蓉
聯系電話:13944822791 15948706742
附件1:“第三屆吉林大學傑出(優秀)志願者”推薦登記表
共青團吉林大學委員會
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團委
校陽光青年志願者協會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