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吉林省川渝商會從2009年起在我校設立“吉林省川渝商會助學金”。根據吉林省川渝商會與吉林大學簽訂的“吉林省川渝商會助學金協議”要求,現将2009--2010學年助學金評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品行端正,認真學習,遵紀守法;
2.被我校正式錄取且已正式入學3個月以上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大一新生);
3.須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我校确定的重點經濟關注對象或一般經濟關注對象);
4.該生的父親和母親至少一方具有四川省或者重慶市戶籍,且該學生的戶籍一直在四川省或者重慶市(因入學遷移戶籍的情況除外)。
(二)資助等級
助學金等級:一等4000元/學年,二等3000元/學年,三等2000元/學年。
(三)推薦人數
每學院推薦人數不超過3人。
(四)助學金申報材料
學生申報助學金應填寫《吉林大學“吉林省川渝商會”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一)一式三份,電腦打印;并将電子版材料發送到qgzxk@jlu.edu.cn
(五)助學金申報時間
請各學院按要求認真評選,并于10月15日16時前将及推薦人選材料報學生工作部勤工助學科。
聯系人:李英
電話:85168011
學生工作部
2009年10月12日
申報學生請于13日下班前将材料上交學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