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吉林大學本科生學年獎學金評選辦法》(校發〔2019〕382号)《吉林大學優秀本科學生評選辦法》(校發〔2019〕383号)和《吉林大學優秀本科學生幹部評選辦法》(校發〔2019〕384号)的有關要求,學校定于近期開展2023-2024學年獎學金、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評選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綜合成績計算
學生綜合成績由“課程加權平均成績”“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和“淨加減分”組成,即綜合成績Z=課程加權平均成績A(百分制)×α(課程加權平均成績權系數)+綜合素質測評成績B(百分制)×β(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權系數)+淨加減分C,其中α+β=1,-1≤C≤1,maxZ=101。
1.“課程加權平均成績”的計算方法和成績統計按照教務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自評、互評、組評、師評四部分成績組成。自評為學生自我評價。互評是學院按照班級(或專業)為單位進行分組,組内成員之間互相評價。組評是學院按照班級(或專業)為單位成立組評小組(小組成員一般由學生黨員、學生幹部、學生代表組成,總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設組長1人),小組成員通過召開評議會對本班級(或專業)的學生進行評價。師評是輔導員和班主任對所帶學生進行評價。綜合素質測評時可參照《吉林大學大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參考指标》(附件4)進行評分。
3.“淨加減分”是對學生學年内各類獎懲情況進行加分和減分,具體政策由各學院單獨制定,加分和減分最大值為1分。
二、工作時間安排
1.9月9日-9月12日
(1)學院學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下達的學年獎學金、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指标(附件5),按年級或專業進行分配,并在學院網站公布。同時,研究制定淨加減分政策,應做到政策連續、全院統一,原則上不能分年級或專業制定标準。淨加減分政策和組評小組成員名單應向全體學生公布。
(2)學院各年級輔導員登錄“智慧學工”系統進入“綜合測評”模塊,設置互評分組、指定組評小組組長,設置排名分組。具體操作請閱讀《智慧學工系統綜合測評及評獎評優操作指南》(附件6)。
2.9月13日-9月16日
(1)學生登錄“智慧學工”系統進入“綜合素質評價”模塊,撰寫個人鑒定,進行互評、自評。
(2)組評成績由組評小組組長在小組成員監督下錄入系統。
(3)師評成績由輔導員和班主任錄入系統。
系統關閉時間為9月16日晚23點59分。
3.9月17日-9月19日
學院各年級輔導員錄入課程加權平均成績和淨加減分,并核定生成綜合成績。系統關閉時間為9月19日晚23點59分。
4.9月20日-9月22日
學生登錄系統進入“獎助優申請”模塊,申報單項獎學金和優秀學生幹部獎項。系統關閉時間為9月22日晚23點59分。
5.9月23日-9月30日
(1)學院學生獎助工作小組對申報單項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項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并采取材料評審或現場答辯等形式進行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提出拟獲各單項獎學金和校優秀學生幹部、院優秀學生幹部人員名單。學院各年級輔導員将拟獲各單項獎學金和校優秀學生幹部、院優秀學生幹部人員名單在系統中提交。
(2)學院學生獎助工作小組根據學生綜合成績提出拟獲一、二、三等獎學金學生名單;以學生綜合成績為主要依據,結合日常表現和師生意見,研究并提出拟獲校優秀學生、院優秀學生人員名單。學院各年級輔導員将拟獲一、二、三等獎學金和校優秀學生、院優秀學生人員名單在系統中錄入。
(3)拟獲學年獎學金、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人員名單經學院學生獎助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由學院副書記通過系統向學校提交,提交結果的截止時間為9月30日晚23點59分。
(4)學院應在網站、公示欄等固定場所公示拟獲獎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單項獎學金公示時,應明确拟獲具體獎項名稱。
三、相關說明
1.在綜合測評時“課程加權平均成績”部分按照已有課程成績進行計算。其他學生按照《評選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預科生參評相關獎項等事宜,由預科教育學院參照有關辦法具體組織實施。校級學生組織學生幹部評選校優秀學生幹部、單項獎學金等事宜,由校團委參照有關辦法具體組織實施。
3.請各學院做好學生學費催繳工作,根據《關于做好學生欠費催繳工作的若幹意見》的有關要求,學校将對欠繳2023-2024學年學費的學生取消獎學金參評資格。
在學年獎學金、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評選過程中,各學院和廣大師生如對評選工作有疑義,請及時向黨委學生工作部反映。
聯系人:李 庚、夏鵬程
聯系電話:85168009
電子郵箱:sxjy@jlu.edu.cn
黨委學生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