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1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門: 提交時間:2012-10-30 15:07:23
校發〔2012〕256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經學校研究決定,将于近期開展2011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範圍及崗位
衛生技術、工程技術(基建工程、産業工程)、實驗技術、圖書(資料)、檔案、編輯(出版)、中學教師、小學(幼兒園)教師、會計、統計、審計、高教管理、本(專)科生輔導員等系列全民所有制編制,2011年9月30日在編在崗,符合學校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中聘任高一級職務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在本次聘任中應聘高一級職務。對在臨床醫院醫療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醫療系列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未達到規定任職年限要求的,可破格應聘醫療系列高級職務。
本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針對各單位(系列)的空缺崗位進行。專業技術職務各類各級崗位,原則上按學校核定的崗位數額執行。
二、組織領導
㈠學校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校黨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學校黨政領導組成。最終審定經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推薦的各專業技術系列各級職務聘任人員,決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相關的重大事宜。
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領導小組下設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日常工作。
㈡學校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學校學術委員會主任擔任,成員29-33人,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代表組成。負責對由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推薦的拟聘人選進行評議,确定各系列各級職務聘任人選。
㈢學校成立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具體如下:
1.衛生技術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
2.工程(實驗)技術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
3.圖書(資料)、檔案、編輯(出版)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
4.中學教師、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
5.會計、統計、審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
6.高教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
7.本(專)科生輔導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
各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組長由相關校領導或專家擔任,成員19-23人,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代表組成,負責根據下達的高級職務崗位限額,對各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推薦的應聘高級職務人選進行評議,向學校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推薦拟聘人選。
㈣各中層單位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
1.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組長由中層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中層單位黨委(總支)書記擔任,成員7-13人(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較多的單位可适當增加),成員由各中層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提名,原則上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經中層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讨論通過,報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辦公室。中層單位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負責對應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進行評議,向學校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推薦拟聘人選。
在對本(專)科生輔導員應聘人員進行評議時,由中層單位黨委書記擔任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組長,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
2.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組長由中層單位黨委(總支)書記或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5-9人(對于專業技術人員較多的單位可适當增加),由中層單位部分黨政領導、相關工作人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具體組成人員由中層單位領導班子集體讨論通過,報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辦公室。中層單位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負責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申報材料審核以及組織本單位的評審工作。
3.對于個别在編職工較少,無法組成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和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的中層單位,可以聘請業務相關單位或服務對象單位代表共同組成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和工作小組。
㈤學校成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争議處理小組,由學校相關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組成。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争議處理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處,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中的糾紛處理。
三、聘任條件
衛生技術系列各級職務的任職條件及基本職責參照《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條例(暫行)》、《吉林大學衛生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務的業績條件》和《吉林大學衛生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務的業績條件(2010年-2011年過渡辦法)》執行。
本(專)科生輔導員各級職務的任職條件參照《吉林大學本(專)科生輔導員教師職務聘任條件》執行。
其他系列各級職務的任職條件及基本職責參照《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條例(暫行)》執行。
四、聘任程序
㈠個人申報。
應聘人員向所在的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㈡材料審核。
1.各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對本單位應聘人員的基本任職資格(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外語水平,學曆情況等)進行審查,對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成果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确定具有申報資格的應聘人員。
2.成果公示。凡具有申報資格的應聘人員的成果材料均應在本單位内部公開展示,其應聘表格(電子版)由學校統一在校内辦公網上公示。在公示期間由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負責受理有關“申報資格”的異議并做出結論。
㈢材料外審
對于臨床醫院推薦的破格應聘主任醫師職務人員,學校組織進行校外同行專家評審。
㈣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評議。
應聘人員向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述職,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評議(對于破格聘任主任醫師職務人員,應結合外審意見進行考核評議),并依據學校下達的評審限額确定推薦人選,對于未下達評審限額的,要對推薦人選進行排序。
㈤學校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評議。
學校各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依據學校下達的各系列各級職務評審限額進行評審,确定推薦人選。
對于臨床醫院推薦的破格應聘主任醫師職務人員,應向學校衛生技術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述職;評議與聘任專家組依據各臨床醫院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的推薦意見、外審意見和學校下達的限額進行評審,确定推薦人選。
㈥對學校各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确定的推薦人選名單在校内辦公網上公示,并受理相關申述。
㈦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評議。
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對各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組推薦的人選進行評議,确定拟聘人選。
㈧學校聘任。
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委員會推薦的拟聘人選,經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後,由學校聘任。
五、聘任時間及聘期
聘任時間為2011年9月30日,聘期一般為五年。對于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聘期至規定的退休時間。
六、相關政策
㈠成果計算時間。
申報的各類成果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30日。
㈡關于聘任條件的調整。
1.具有博士學位應聘副高級職務的人員,應在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并任中級職務滿2年;具有博士學位應聘衛生技術系列副高級職務的人員,應在取得博士學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并在取得衛生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後任中級職務滿2年。
2.攻讀碩士研究生前有工作經曆,應聘中級職務的人員,應受聘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并且取得碩士學位後在我校從事本職工作滿1年;攻讀碩士研究生前有工作經曆,應聘衛生技術系列中級職務者,應具有衛生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并受聘本專業助(師)級職務滿2年,并且取得碩士學位後在我校從事本職工作滿1年;
獲得碩士學位應聘衛生技術系列初級職務者,應具有執業證書;獲得本科學曆應聘衛生技術系列初級職務者,應具有執業證書并工作年限符合《吉林大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條例(暫行)》的規定。
3.高教管理系列人員,不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者,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可以應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大學專科畢業後任助理研究員滿6年,可以應聘副研究員;大學專科畢業後任研究實習員滿5年,可以應聘助理研究員;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非全日制滿5年),可以應聘研究實習員。
4.高教管理系列無專業技術職務的軍轉幹部,其專業技術職務首次聘任:
副處級及以上幹部,大專畢業後滿15年或本科畢業後滿10年可應聘副高級職務,或直接聘為中級職務;大專畢業後滿10年或本科畢業後滿5年可應聘中級職務,或直接聘為初級職務。
科級及以下幹部,大專畢業後滿10年或本科畢業後滿5年可應聘中級職務,或直接聘任初級職務;大專畢業後滿4年(非全日制滿5年)或本科畢業後滿1年(非全日制滿2年),可應聘初級專業技術職務。
5.臨床醫院藥、護、技人員和校區醫院醫、藥、護、技人員,不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者,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可以應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⑴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15年,受聘助(師)級職務滿7年,可以應聘中級職務;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25年,受聘中級職務滿5年,可以應聘副高級職務。
⑵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本專業技術職務工作滿5年,受聘助(師)級職務滿5年,可以應聘中級職務;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大專畢業滿5年,受聘中級職務滿5年,可以應聘副高級職務。
⑶大學專科畢業後受聘副高級職務滿5年,可以應聘正高級職務。
㈢臨床醫院醫療系列破格聘任。
破格應聘醫療系列高級職務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聘任,占用所在單位高級職務崗位限額。
破格應聘高級職務人員應當具有博士學位,其醫療工作業績應達到正常應聘高級職務業績條件的标準,學術業績應達到正常應聘高級職務學術業績條件的1.5倍,并取得有重要影響的學術成果。
㈣新來校人員(不含2011年補充的畢業生)聘任
對新來校工作的有工作經曆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參考其來校前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的經曆和成果,确定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須經中層單位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讨論通過後,報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領導小組批準;副高級及以下職務須經中層單位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讨論通過後,報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辦公室備案。
聘任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者,應在現崗位工作滿一年并滿足應聘高一級職務任職條件的相關規定後方可申請應聘高一級職務。來校工作前後的任職年限可以連續計算,成果可以合并作為應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但主要考核在現崗位上取得的成果。
㈤同級改職
專業技術人員在不同系列或不同專業崗位間調動工作,應進行同級改職,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㈥2011年9月30日(含9月30日)之前已辦理完退休手續的人員,不能參加本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㈦經學校批準到國(境)外學習、工作(含合作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出國(境)時間在兩年以内(含兩年),可應聘專業技術各級職務。
㈧對于轉系列不滿一年的,原則上不能應聘轉入系列高一級職務。
㈨各系列各級職務聘任工作材料報送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其他
㈠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是關系到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周密安排、堅持标準、嚴格程序,按照學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㈡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對應聘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學校不再統一進行審查。如果出現問題,由各單位有關人員和應聘者本人負責。對于協助、縱容、包庇應聘者謊報工作業績,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将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㈢各單位和個人在聘任工作期間,要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營私舞弊,弄虛作假,打擊報複,诽謗他人。如有違犯者,一經發現,将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1.在聘任過程中,應聘人員未按規定要求填報應聘材料,取消其應聘資格或撤銷其所聘任職務。
2.在聘任過程中,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或撤消其所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且三年内(含三年)不得應聘高一級職務。對于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⑴僞造學曆、學位、獎勵證書的;
⑵謊報研究成果、工作業績,弄虛作假的;
⑶剽竊他人科學研究成果的;
⑷以不正當手段拉攏或賄賂聘任組織成員的;
⑸誣陷、中傷其他應聘人員、聘任組織成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的;
⑹有其他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的。
3.因違法亂紀、道德敗壞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造成惡劣影響,受過黨内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者,應聘高一級職務時,應當延長二年任職時間。
4.評審、聘任組織成員借職務聘任工作之機,壓制、打擊、報複、誣陷應聘人員、收受賄賂的,經查證情況屬實,由學校撤消其評審、聘任組織成員資格。對于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㈣各單位推薦拟聘任人選時,可以進行“預投票”,預投次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确定,但“預投票”的結果不能作為聘任的依據。
辦公地點:前衛南區行政樓821室
聯系電話:85166483
聯 系 人:葛曉野 王甯 高月 孫祺
E-mail:jsgbk@jlu.edu.cn
附件:
一、吉林大學2011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二、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專家小組成員人選推薦表
三、中層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議與聘任工作小組成員人選推薦表
四、吉林大學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議事規則
吉林大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