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教師以外各類人員業績津貼的通知
提交部門: 提交時間:2013-3-18 17:17:35
校内各單位: 校人字〔2013〕25号
根據《吉林大學校内津貼分配方案(試行)》,經學校研究決定,将于近期發放2012年教師以外各類人員業績津貼,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
2012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師以外全民所有制在編在崗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擔任副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教師、教師以外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
二、發放标準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按學校制定的标準将業績津貼額度下撥到各中層單位。各中層單位根據本單位人員的工作業績情況對學校下撥的業績津貼進行重新分配,分配辦法及發放标準由各中層單位自行制定。
三、發放程序和辦法
1.下撥業績津貼額度。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根據2012年各中層單位教師以外各類人員的情況及學校制定的标準核定各中層單位業績津貼總額度,并書面通知各中層單位。
2.制定标準。各中層單位根據學校要求,由黨政班子人員集體研究,制定本單位業績津貼分配方案,并确定本單位各類人員個人的業績津貼發放金額。
3.學校審核發放。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對各中層單位的業績津貼分配方案及個人的業績津貼拟發放金額進行審核彙總後,統一進行發放。
四、時間安排
1.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16:00前,各中層單位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人事科領取業績津貼下撥額度通知單。
2.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各中層單位制定本單位業績津貼分配方案,計算本單位職工業績津貼發放額度。
3.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16:00前,各中層單位将本單位業績津貼分配方案及《2012年業績津貼發放金額呈報表》用EXCEL表格打印,經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人事科(行政樓812室),同時提交其電子文檔(發送到郵箱:wangpz@jlu.edu.cn)。
五、其他
1.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按照機關機構改革前的中層單位下撥津貼額度,請各單位安排具體負責人,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2.處級領導幹部換屆中新聘任的處級幹部及崗位發生調整的人員業績津貼,均按照換屆前的原崗位進行核定,原崗位為副處級及以上崗位的由黨委組織部制定發放方案,原崗位為科級及以下崗位的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按照标準将額度下撥到原中層單位,中層單位制定發放方案。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彙總後統一發放。
3.擔任副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教師,按相應管理崗位業績津貼标準的50%核定。
4.201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及被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的人員,不計算業績津貼額度,不發放業績津貼。
5.2012年新來校人員,按來校後實際在崗時間發放業績津貼,計算到月(含當月);2012年離(退)休人員、離校人員按在崗時間發放業績津貼,計算到月(含當月);2012年12月31日前校内調動(轉編)人員,業績津貼在調動後的單位發放。
6.後勤服務集團職工業績津貼發放的有關事宜:
(1)後勤服務集團保障崗職工名單(含保障崗的集體職工)經資産管理後勤處審定後,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備案。
(2)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将後勤服務集團保障崗職工(含保障崗的集體職工)的業績津貼額度下撥到後勤服務集團,後勤服務集團制定分配方案,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和集體所有制人員管理辦公室審核彙總後,學校統一發放。
(3)後勤服務集團經營崗職工的業績津貼,由後勤服務集團根據經營情況自行解決。
7.臨床醫學院、農學部、校辦産業、出版社、附屬中小學、幼兒園、校區醫院等單位自行制定業績津貼分配方案,經費自理。
聯 系 人: 人社處 王培智 85166282
組織部 呂培慶 85168255
集體辦 趙天民 85151186
附件:2012年業績津貼發放金額呈報表
人 社 處
組 織 部
集體所有制人員管理辦公室
2013年3月18日